【文匯網訊】針對有媒體報道「公安部允許『1個駕駛本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公安部交管局指出,該說法繫個別媒體誤讀。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強調,禁止任何人出賣或購買交通違法記分,對「買分賣分」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處「買分賣分」行為的工作機制,針對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核查程序。歡迎關心交通管理的廣大群眾通過微博「交通安全微發佈」提出寶貴意見建議,共創良好的文明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