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5月6日下午,農夫山泉就其飲用水標準問題召開新聞發佈會,出示材料實證其執行的標準,包括衛生安全標準國家《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9298)和質量標準浙江省《瓶裝飲用天然水》(DB33/383)。農夫山泉稱,其執行的質量標準是飲用水執行的最高標準之一。
據人民網報道,農夫山泉方面系統解釋了國家食品標準是由安全標準體系和質量標準體系兩大體系組成,兩大體系互相補充。農夫山泉也駁斥了有害物質指標不如自來水的說法,指其是缺乏事實依據,是由於對標準體系的不理解造成的。農夫山泉還強調國家飲用水標準體系基本完備,北京某報對農夫山泉的批評基本沒有事實依據。
針對此次北京某報的批評事件對農夫山泉造成了傷害,農夫山泉預計該批評報道引發的實際損失將有數億人民幣。就此事,農夫山泉已經向北京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農夫山泉還表示,歡迎任何媒體善意的批評。本次批評事件引發了公眾對飲用水問題的關注,這種關注對提高社會對飲用水標準體系的認知是有積極意義的。
飲用水體系分衛生標準和質量標準
農夫山泉指出,「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的觀點缺乏對標準體系的理解,其根本錯誤在於完全不理解飲用水標準體系是由安全衛生標準和質量標準互相配對後,方成為完整的標準體系來監督一個產品。單獨引用兩者中的任意一個與自來水標準做比較,都是「不符合法規體系的」。
食品標準分為兩類,一類是衛生(安全)標準,一般由衛生系統發佈,企業無需在產品上宣示,但不管是否宣示,都強制執行。另一類是質量標準,一般由質監系統發佈,企業在產品包裝上宣示後就有了執行義務。通常,企業只會在包裝上宣示質量標準而不會標明衛生(安全)標準。農夫山泉會上出示了可口可樂純淨水和怡寶純淨水的瓶標,從兩者都標示GB17323標準來看,兩個產品執行的是同一個標準。
強調所執行標準是國內最嚴苛的標準
農夫山泉表示,國家瓶裝飲用水標準國家《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9298)就屬於安全(衛生)標準,不論農夫山泉是否在瓶身上標明,必須強制執行;浙江省DB33/383《瓶裝飲用天然水》則為質量標準,在瓶身上標注後,農夫山泉必須執行。農夫山泉瓶標上所有明示的鉀、鈉、鈣、鎂、偏硅酸、pH值都是高於DB33/383的,代表了農夫山泉向消費者承諾標準嚴苛於任何標準。
目前制定了類似天然水地方標準的有:雲南、貴州、廣東、湖南等地。儘管具體產品的定義不盡相同,但若將這些不同地方標準放在一起比較後,浙江省的DB33/383確實是所有類似地方標準中項目數最多的標準。這也成為農夫山泉堅持用DB33/383的理由。
媒體廢除DB33/383言論是「斷章取義」
對鬧得沸沸揚揚的廢除DB33/383一事,農夫山泉也給出回應:國家標準沒有出台以前,地方標準不可能廢止,否則將出現法律真空,無從對質量執行管理。因此稱DB33/383有存在必要。
食品安全(衛生)標準和質量標準相互配對構成完整的標準體系,當其中一個沒有國家質量標準時,就可以是一個國家安全標準和一個地方質量標準共同監管的情況。
農夫山泉的執行情況便是受國家級的衛生(安全)標準和地方級的質量標準配對。理由是目前只有國家級別的天然水衛生(安全)標準,而沒有國家級別的天然水質量標準,浙江省DB33/383是目前行政級別最高的天然水標準。
在農夫山泉看來,國家質量標準尚未出台,地方質量標準就先行廢止,會造成質量標準體系缺失,出現法律真空,反而會導致食品安全問題。
農夫山泉還特別強調,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佈在其官網上的公開函件中根本沒有提到要廢除DB33/383,衛計委亦無此表述。但北京某報卻一直在斷章取義,歪曲事實。
北京桶裝水銷售協會無權力要求其下架
針對近日某報報道的北京桶裝水銷售協會建議下架農夫山泉一事,農夫山泉回應稱,該報在頭版巨幅版面刊登這一消息已顯示其失去了對法律的敬畏。
即使普通百姓也瞭解下架某一產品是國家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媒體和民間組織並無此權力。
農夫山泉稱這是一個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反面教材,並稱該報的一系列報道為一場輿論暴力,完全沒有事實依據。農夫山泉並已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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