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江西省銅鼓縣一男嬰出生三日即被親生父親拐賣,36天後男嬰獲救,犯罪嫌疑人也於日前被捉獲,5月8日當地警方通報了這起拐賣案。
據中新網報道,犯罪嫌疑人顏某(1987年3月生,銅鼓縣溫泉鎮人)初小文化,平日游手好閒。2011年冬,顏某與大他6歲的有夫之婦沈某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相識,一來二去的就有了好感,進而發展到兩人有了夫妻之實。
此後,沈某的丈夫知道兩人之事,於2012年上半年同沈離婚。沈某與顏某隨後同居,今年2月24日,沈某在銅鼓縣婦幼保健院產下一男嬰。
2月27日,顏某與沈某商量,說請人幫他們帶小孩,當日13時許,顏將男嬰抱走。2月28日,顏打電話給沈,說他已請人幫帶兒子,讓沈安心住院,待兒子滿月之日會帶回家中,並稱自己要出遠門去討債。
聯想對顏某平時的作為以及電話內容,覺得蹊蹺的沈某,於3月6日報案,稱其剛出生3日的兒子被男友顏某抱走,至今下落不明。
銅鼓警方接警後,分析可能是顏某某想將孩子拐賣,即組織警力,不分晝夜加班加點,對該縣各鄉、鎮(場)近期有關收養情況進行細緻摸排。
3月15日上午,銅鼓警方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稱該縣某村的村民吳某、林某夫婦多年無子女,近日收養一位未足月男嬰,可能不是正常送養。
銅鼓警方立即組織民警化裝進村調查,知信中所述情況基本屬實,男嬰系由吳某父母在撫養,且已為男嬰取名。
3月28日,警方傳喚吳某夫婦,吳某夫婦承認小孩系用36300元從顏手中購得。
銅鼓警方即抽取男嬰及沈某血樣,送到宜春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進行親子鑒定。經該中心鑒定,沈某確為男嬰母親。4月2日上午,民警在吳某家中成功解救被拐男嬰,並及時將男嬰送回了沈家。
根據相關法律政策,4月3日,銅鼓警方對該案立案偵查,並將顏某某列為網上逃犯。
此後,警方偵查得知,在外躲了2個月的顏某,於4月27日突然回到銅鼓家中。4月29日,銅鼓警方將顏某抓獲,並對顏某某進行審訊。
據顏某供述稱,2月27日他將男嬰抱走,以36300元賣給林某夫婦。拿到錢,顏某先後在湖南省長沙市、廣東省廣州市、浙江省慈溪市等地躲藏。在外躲了2個月後,手中已實在無錢的顏某,以為沈某某對自己用情深,不知銅鼓家中之事,於4月27日潛回家中,隨後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