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農行總行及9家分行違規放貸98.13億,其中2011年發生17.55億元。
審計署重點審計了總行及所屬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等11家分行,涉及資產總額72070.63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農業銀行總行及北京、河北、遼寧、江蘇、浙江、河南、廣東、廣西、陝西等9家分行違規發放法人貸款共98.13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17.55億元。向不具備資質或手續不全的項目發放貸款61.29億元;向擔保不合規的項目發放貸款30.40億元;向不具備償還能力或提供虛假資料的企業發放貸款及簽發承兌匯票6.44億元,其中大部分已形成不良。
此外,總行及北京、遼寧、上海、江蘇、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四川等9家分行財務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涉及金額共3.49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1.98億元,主要是違規發放各類補貼、發票不規範、將部分利息收入轉化為中間業務收入,以及固定資產長期閒置等。
審計結果表明,農業銀行還存在部分貸款「三查」不到位、資產質量認定不夠準確、代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夠規範、未嚴格執行集中採購管理規定,以及營銷禮品管理薄弱等問題。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要求農業銀行進行整改。具體整改情況,由農業銀行在相關媒體上公告。其中涉及違規經營、業務管理不規範及相關風險問題,已移送監管部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