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建設銀行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四川等9家分行違規發放法人貸款共68.16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39.38億元。
審計署重點審計了建行總行及所屬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等11家分行,涉及資產總額72400.55億元,佔全行資產總額的58.95%。
審計結果表明,建行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四川等9家分行違規發放法人貸款共68.16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39.38億元。違規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項目和企業發放貸款36.6億元;違反規定程序發放貸款28.32億元;貸款資金撥付方式及實際用途不合規3.24億元。
建行江蘇、浙江、湖北、湖南、廣東等5家分行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共10.92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9.19億元,主要是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及開立信用證等。
建行遼寧、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等6家分行違規發放個人貸款共4.67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1.8億元,主要是違反國家差別化信貸政策,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未執行規定利率和首付款比例規定,以及違規辦理商用房貸款等。
建行遼寧、浙江、湖北、湖南等4家分行違規辦理存款業務共11.63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10.89億元,主要是為完成存款考核指標而違規虛增存款。
建行遼寧、浙江、山東、河南、湖北、湖南等6家分行損益不實共5271.77萬元,其中2011年發生5246萬元。少計收入1241萬元;多計收入49.77萬元;多計支出3981萬元。
另外,審計發現建行總行及北京、遼寧、上海、江蘇、山東、湖北、廣東等7家分行資產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不夠規範,涉及金額共3.5億元。
建設銀行還存在部分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五級分類不夠準確、代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夠規範、部分信貸資金被挪用等問題。
審計署消息,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要求建設銀行進行整改。具體整改情況,由建設銀行在相關媒體上公告。其中涉及違規經營、業務管理不規範及有關風險問題,已移送監管部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