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民進黨中常會22日通過在台立法機構黨團總召柯建銘所提「陳水扁再入黨」一案。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由於陳水扁在2008年涉嫌洗錢、貪污之後,當年8月22日即主動簽署退黨聲明書,宣佈放棄黨籍,因為不是「違紀除名」,依民進黨內規,不必等到滿5年,只要今天(23日)填妥入黨申請書,即可向地方黨部申請再入黨。
而依民進黨黨章第十三條,「歷任黨主席之黨員」為當然黨代表,一旦陳水扁申請再入黨獲審查通過,就可成為「當然黨代表」。不過,民進黨的黨公職參選規則有「排黑金條款」,陳水扁雖非「黑道入黨」,但因貪污案被判刑確定,仍不得參選黨職或公職。
對於陳水扁申請再入黨,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表示,目前申請成為民進黨黨員,設有「排黑條款」,即曾參與犯罪組織,或觸犯組織犯罪條例、毒品、槍炮等罪者,才不得加入民進黨;但除此之外,任何個人要入黨「不值得以天大的事去看待」,「不是審查這個人是好人或壞人」。
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前「立法委員」林濁水22日齊聲反對;許信良並認為,若陳水扁再入黨,民進黨將「很難重新執政」。陳水扁辦公室前主任陳淞山也說,就讓陳水扁保外就醫,「走入歷史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