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5月24日,海南萬寧市人民檢察院披露,帶小學生開房的陳在鵬、馮小松涉嫌犯罪案件,萬寧市公安局已偵查終結,以涉嫌犯強姦罪移送萬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京華時報25日報道,萬寧校長帶學生開房事件5月13日被媒體曝光後,15日,陳在鵬和馮小松被以涉嫌猥褻兒童罪批捕。對於涉事學生家長們關於校長涉嫌強姦的質疑,著名刑訴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洪道德教授曾表示,在未判定強姦與否的情況下,現有證據已能證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猥褻兒童罪,可以暫時能確定的罪名採取相應措施。逮捕的罪名絕不等於以後必須認定的罪名,在之後的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各階段,可以根據發現的新證據,來作出罪名上的改變和認定。
案情回顧:
警方批捕: 兩名涉嫌猥褻兒童罪嫌犯被批捕
萬寧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曾聖和介紹,萬寧某小學校長陳某鵬以及市房管局職工馮某松,涉嫌猥褻兒童罪一案,萬寧市公安局15日凌晨提請萬寧檢察機關審查逮捕。鑒於此案社會影響較大,萬寧檢方召開檢委會。經檢委會討論,認為根據該案現有的事實和證據,陳某鵬和馮某松的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涉嫌猥褻兒童罪。
案情疑點:家長質疑鑒定結論前後矛盾
針對海南萬寧官方發佈的4名女生處女膜完整的鑒定結論(另兩人因故未鑒定),涉及「校長帶女生開房」事件的5名女生家長昨天稱,10日女兒做了首次檢查後,5人均從法醫或辦案民警處獲悉女兒處女膜破裂,不認可新結論。
女生講述:校長整宿欲行不軌未成
玲玲與蓉蓉不想喝酒唱歌,玲玲打電話叫乾爹馮某松過來接她。晚上9時許,馮某鬆開車來到綠春園酒店樓下,將玲玲與蓉蓉接走。薇薇、童童、芊芊、樂樂4個人前往嘉年華K T V。推開門,"陳校長在裡面跳舞,我們看他手舞足蹈的樣子,都笑得不行。"薇薇說。
案情披露:兩嫌疑人之間不認識
陳某鵬和四名女生於9日早晨離開酒店,馮某松於9日離開酒店後,被其帶入酒店的兩名女生直到10日才經警方找到後離開酒店。「陳某鵬和馮某松並不認識,兩人開房地點也不在一起,但六名女生相互之間認識。」李有恆說。
律師觀點:受害人「處女膜完好」不能完全排除強姦
北京律師許昔龍認為,絕不能簡單地以未成年少女處女膜完好為由判斷本案就不是強姦事件,犯罪嫌疑人的強姦中止、強姦未遂行為均有可能不傷及處女膜。
評論:猥褻幼女,讓他變「公公」!
在許多國家,強姦或猥褻未成年人都被視為泯滅人性的嚴重罪行,予以嚴懲。現行的刑法,雖然姦淫幼女也是從重處罰,最高可判死刑,但同時又多了一條"嫖宿幼女罪",這條罪最高可判15年有期徒刑,許多天良喪盡的"幼齒控"正是利用了這個法律漏洞遁逃罪責,獲得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