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6日,河南靈寶市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吳某。
據人民網報道,4月份高檢院要求在全國開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以來,靈寶市檢察院聯合公安局等行政執法部門,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監督行政機關及時移交刑事案件線索,快速嚴厲打擊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活動。
4月19日,靈寶市公安局聯合該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檢查豆芽生產時,發現村民吳某涉嫌犯罪線索,及時向靈寶檢察院通報了案情。偵監局立即派員提前介入,指導辦案,固定證據。起初,犯罪嫌疑人吳某拒不認罪,辯解其在生產豆芽過程中對添加劑的危害性缺乏認識,沒有犯罪故意。但經調查發現,其所使用的添加劑屬於「三無產品」,應當可以預見其危害性,偵監局要求辦案機關進一步完善和固定證據,確保案件的訴訟程序順利進行。
靈寶市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的材料後經審查,吳某從2010年11月份開始在自己家中生產豆芽,並在市場銷售,贏利約1.5萬元。為了生產的豆芽賣相好、產量高,吳某在生產豆芽時多次添加了含有4-氯苯氧乙酸物質的無根素。經鑒定,4-氯苯氧乙酸物質屬於激素類農藥,不得作為食品用加工助劑使用。根據刑法第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吳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靈寶院偵監部門快速辦結該案,有力地打擊了食品領域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