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目前,黨內法規制定的五年規劃已經啟動,目前初步提出制定50項左右。」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5月28日對本報記者透露。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此前一天,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下稱《制定條例》)及《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下稱《備案規定》)對外公佈,這意味著中共有了第一部正式、公開的黨內「立法法」。
其中,《制定條例》是對1990年黨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的修訂,第一次提出編製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甄小英表示,五年規劃主要圍繞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的五位一體的目標進行,在規劃論證會上提到的黨內法規的立法建議主題包括,組織建設、思想作風、反腐倡廉等。
《制定條例》明確規定,起草黨內法規,應當充分瞭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意見和建議。徵求意見時應當注意聽取黨代表大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黨內法規草案,應當充分聽取群眾意見。
與《暫行條例》相比,《制定條例》將「有的黨內法規公開發佈」的規定,修改為「黨內法規經批准後一般應當公開發佈」,確立了「以公開發佈為原則、以不公開發佈為例外」的制度。
同時,《制定條例》用專章對黨內法規備案、清理與評估作出規定。細化了備案制度,規定中央紀委、中央各部門和省區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應當自發佈之日起30日內報送中央備案。為此,專門制定了前述《備案規定》。
《制定條例》還新加了清理與評估制度,要求黨內法規制定機關應適時對黨內法規進行清理,並根據清理情況及時作出廢止、失效或者予以修改等處理。
目前,中央正在全黨部署開展第一次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這項工作已經開展了半年,清理範圍是改革開放以後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模相對較大,目前清理了700多項中央層面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其中近一半將被廢止。」甄小英對本報介紹,「以後四年還將開展對改革開放以前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
「黨內法規都是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制定的。《制定條例》的出台,將使黨內法規制定更加規範化,從而促使黨員更好地遵守黨內法規,有助於法治國家的建設。」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軍對本報記者分析。
根據姜明安的研究,僅中央層級的,被中共中央辦公廳法規室、中紀委法規室和中組部辦公廳收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選編》的規範性文件即有332件。其中,既有完全規範黨內事務的,也有部分是既規範黨內事務,也規範政務和社會事務,有的甚至是完全規範政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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