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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延安城管還有很多「故事」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6-0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先是大量使用臨時工,後是驚人的「城管大廈」,再是向企業借豪車,延安城管到底還有多少「故事」值得挖掘?

據新京報報道,近日,因「暴跳踩商戶頭」而將延安城管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有延安市民反映稱,延安市城管局長張建朝豪華座駕嚴重超標,配車超過部級領導配車。記者調查證實,張建朝的座駕是一輛豐田越野車,市場報價達到40多萬元。

面對質疑,延安市城管局紀委書記王成章稱,這是中石油長慶油田公司獎勵給城管局的。「2007年,長慶油田油井發生漏油,污染到王瑤水庫,延安市城管局自來水公司全力以赴搶險,長慶油田給城管局獎勵了一筆錢,具體錢數說不準。」延安市城管局自來水公司屬市城管局下屬單位,他們考慮到市城管局工作人員常走山路,沒有越野車,就用長慶油田的獎金買了豐田霸道車,借給市城管局使用。

這個故事聽上去實在是感人肺腑。城管幹部艱苦奮鬥,確實需要好車,而城管局的下級單位被上級機關領導艱苦奮鬥的作風和精神所感動,正好因為「搶險有功」,長慶油田給城管局獎勵了他們一筆錢,於是就用這筆獎金買了豐田霸道車,「借」給市城管局使用。難道企業用獎勵的豪車「借」給上級機關也違規?

「借豪車不算違規」,這很有些孔乙己「讀書人竊書不算偷」的邏輯意味。這樣的歪理邏輯或許真可以為城管官員減輕責任,然而不管是「獎勵」也好「借」也罷,都沒有改變違規的性質。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第30條規定:「不得借用、佔用下級單位或者其他單位的車輛,不得接受企業捐贈的車輛。」決不能讓「悲情故事」迷惑了理性,讓「獎勵」掩蓋了違規的事實真相,讓法律和禁令一再失靈。

如果不是「暴跳踩商戶頭」而將延安城管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上,延安市城管局長是不是就可以將豪華座駕一直「借」下去而安然無恙?這暴露出了監管不嚴還是根本就沒人監管?先是大量使用臨時工,後是驚人的「城管大廈」,再是向企業借豪車,延安城管到底還有多少「故事」值得挖掘?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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