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無論是交通肇事還是「群體性滋事」,都會有相應法律懲戒當事人。但這種容易「失控」的「社會情緒」,是值得好好反思的。
據中廣網報道,6月13日晚,廣西南寧市友愛路立交橋下發生一起汽車追尾交通事故。警方趕到現場,但周邊群眾持續聚集。多名目擊者向記者透露,當時有數輛公安巡邏車、警車被砸或被推翻。南寧市公安局昨日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稱之為「群體性滋事事件」。另據新華社報道,肇事車輛不是軍車,車中幾副軍車號牌均系偽造。
從警方的通報來看,交通事故的個中是非很簡單:陳某駕駛一輛未懸掛號牌的豐田小轎車追尾莫某駕駛的桑塔納 出租車,雙方發生爭執,陳某打了莫某。民警趕到後認定陳某負事故全責,當事雙方達成賠償協議。但正當民警依法準備將陳某帶離調查並扣押無號牌車輛時,部分人員情緒失控,點燃陳某的車輛,並推翻現場多輛警車。
這通報大致描述了事件起因和經過,但看完還是讓人不得要領。一起看似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而且當事雙方已經達成賠償協議,為何還會演變成一場「群體性滋事事件」?打人者在現場是否有什麼刺激眾怒的言行?而現場民警的表現,又是否存在什麼瑕疵,讓圍觀者失去了信任?這些疑問,都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和信息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一些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最終演化成群體性事件的並不罕見。比如今年5月8日凌晨,深圳一輛保時捷追尾一輛出租車,警方來了,但聚集的出租車司機還是開始打砸保時捷;5月24日,在濟源市宣化街西關小學門口,女司機畢姣撞人,警方到場後,還是發生了「市民憤怒」並打砸車輛的情況。
儘管這些案件具體情形有別,但背後仍有一些共性的東西值得反思。不可否認,這些年來貧富差距、公權濫用等情形,造成社會上瀰散著一股焦慮情緒。面對衝突事件,圍觀者往往不是以具體事件的是非來判斷對錯,而是看當事者的身份。一旦認定肇事者屬於「錢多後台硬」的群體,對方只要稍有不當言行,就有可能點燃民眾的不滿情緒。在廣西這起事件中,陳某的態度和那幾副偽造軍牌,有可能就是現場「情緒失控」並升級的導火索。
此外,在突發事件引發圍觀之後,一些人性中惡的因素可能被放大,甚至連愛國遊行中都曾出現打砸行為。面對少數「烏合之眾」,警方有必要以公正大膽的執法,將危機化解於萌芽之中。
無論是交通肇事還是「群體性滋事」,都會有相應的法律懲戒違法者。但類似事件不斷增多的背景下,這種容易「失控」的「社會情緒」,是值得好好反思的。建立法治中國,離不開一種良性的「社會情緒」。這需要民眾在面對突發事件時,多一些就事論事、合法監督的理性,也需要以規範公權運行等實際行動,疏導時下對公平公正的焦慮情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