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實習記者張立東 海口21日電】海南萬寧「校長帶女生開房案」和萬寧房管局原工作人員馮曉松帶女生開房案,20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陳在鵬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判處被告人馮小松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宣判後,被告人陳在鵬表示要考慮後決定是否上訴,馮小松表示不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