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李開復:推開稜鏡門進入網絡1984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6-2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6月6日,英國《衛報》與美國《華盛頓郵報》在驗證獲取的一份秘密文檔的真實性後,率先曝光了美國政府在過去許多年間的監視行徑。該秘密文檔顯示美國國安局(NSA)與聯邦調查局(FBI)經由一項代號為「稜鏡」(PRISM)的互聯網信息篩選項目,直接接觸九大互聯網企業的用戶數據,偵查可疑行為。

據財新網報道,6月9日,「告密者」前美國中情局人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自曝身份。據稱,PRISM項目初次啟動是在2007年小布什政府時期。當時國會通過《保護美國法案》,並在一年後通過《外國情報偵察法修正案》,授權私人公司與情報機構合作,以擴大國安局及其他情報機構的監聽權限,並保護合作企業免於侵犯隱私的訴訟。

這件醜聞嚴重傷害了美國聲譽,但是,它更應該引發全球公民對網絡時代人權的思考,尤其是隱私權以及延伸出的財產權和自由權問題。人類幾千年才發展出保護人權的憲法、措施和價值觀,然而,網絡在帶來社會進步的同時卻給予當權者太大的空間和誘惑,這可能導致得來不易的人權毀於旦夕。

讓我們先討論人權中的隱私權。隱私權在聯合國頒布的《世界人權宣言》中有明確定義: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但是,在網絡時代,我們的郵件、即時通訊記錄、電話記錄、社交媒體私信、短信都可能被監聽、被獲取、被掌控。斯諾登表示,美國政府的監聽力量無所不在、無處不入,而且有非常多的員工可以輕而易舉地看到任何人的隱私。此現象讓他感到有必要說出真相,即便這會付出極大的個人代價。

從隱私權可以自然地延伸到財產權。在網絡時代之前,在法治國家,「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家中的金錢、事物、文件、信件都可以被認為是安全的。如果誰來盜竊搶奪這些財產,他就侵犯了我的財產權,也犯法了。就算是政府部門,也不能無理闖進來,更不能非法偷窺或掠取。但是,在網絡時代,類似 Prism這樣的計劃,恰恰就是闖進了我們在網絡上的「家」(郵箱、雲儲存、即時通訊記錄等),拿走了我們的財產(信用卡賬號、商業秘密、知識產權等)。

最後讓我們來看看人權中的自由權,尤其是言論自由。我們知道,在真實的世界裡,在法治國家,和一批信任的朋友談幾乎任何話題,都是相對安全的,而且這權力是大部分國家的憲法所保護的。但是,在虛擬網絡世界, 這一切不但可能被監視,而且可以長期儲存,隨時挖掘。這就像古代周厲王不聽勸諫卻採用監聽手段:派人在大街小巷偷聽人民談話,隨後,凡經其指認者,即下獄處置。可謂「防民之口,勝於防川」。舉國上下,無人再敢對國事品頭論足,相互見面,不再言語,只能「道路以目」。如果我們知道自己所有的秘密瑕疵都已被捕捉並儲存,而且隨時可以調用來冠以罪名,繼而隨意傷害。

進入大數據時代,當權者會擁有更巨大的權力。海量儲存加上機器學習和數據挖掘,可以大大提升監聽的效率 。不只是我們的信息被偷窺,我們的語音也會被偷聽而且自動識別(斯諾登也提到這點),我們的網上行為也可以被監測。我們在網上買了什麼,下載了什麼軟件,在社區裡和陌生人談了什麼,甚至每分鐘在什麼地理位置,都在Prism這類計劃下,完全被掌控。這樣的智能軟件甚至可以預測每一個人未來可能做的事和決策。

一旦這些技術被全面部署,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所著的小說《一九八四》中令人窒息又恐怖的極權主義社會就會在網絡時代重現。

19世紀英國歷史學家和政治思想家阿克頓說:「權力會產生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會產生腐敗。」在真實的世界裡,幾千年的人類智慧想出了各種方法來限制權力的濫用。但是, 在缺少監督的虛擬網絡裡,在大數據技術的支持下, 再加上所謂「國家安全」的名號掩護,在信息不對稱、權力不平衡的環境裡,當權者的權力達到歷史新高。而一個被絕對權力誘惑的當權者就會為所欲為,侵權行為必然氾濫。我們怎麼來保護弱勢的網民?能否設定更嚴格的保護標准、賠償責任?能否經過國際組織監督(例如全球網絡原則:GNI,即Global Network Initiative)制衡國家機器?是否有科技手段可以監督當權者?被侵權後,迅速披露是否有威懾作用?

希望Prism計劃和斯諾登的挺身而出能夠喚醒全球沉睡的網民,讓這一相對於權力擁有者而言絕對弱勢的群體理解:在虛擬的網絡世界,我們亟須對當權者的權力設限、平衡、問責。如果我們沉默,那麼,未來某一日我們突然發現已經生活在《一九八四》裡,那就只能後悔莫及了。(作者李開復,為創新工場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責任編輯:曾曉
港警務處長:會按法律處理斯諾登      [2013-06-22]
斯諾登三罪成立最高判30年監禁      [2013-06-22]
美以間諜罪起訴斯諾登 要求香港逮捕      [2013-06-22]
阿桑奇幫斯諾登逃冰島 冰島未允      [2013-06-22]
美國起訴斯諾登 要求香港將其拘留      [2013-06-22]
美國檢察官對斯諾登提起刑事訴訟      [2013-06-22]
冰島商人披露「轉移斯諾登」計劃      [2013-06-22]
港府回應斯諾登事件:要根據法律      [2013-06-21]
港媒:斯諾登或乘中國飛機去冰島      [2013-06-21]
港律政司長:合法處理斯諾登移交      [201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