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從違規發放貸款8000萬元,挪用2.4億元,到挪用住房公積金數額達到驚人的11.25億元,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行事並非隱匿行藏,而是一路伴隨著審計部門的審計調查和建議糾正,上至國家審計署,下至通化市審計局。同時伴隨車世剛的還有十年不間斷的雪片般的群眾舉報。
據21CN網報道,車世剛如何安然度過審計部門一次次要求整改、處理的核查督辦?為何直到車世剛離任審計審出高額挪用才被抓住?是誰給車世剛、姜德利等人涉嫌犯罪開了綠燈?
「通化公積金案」由少到多「發展壯大」,連續多年挪用貪占未被有效制止,這將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運作機制存在的諸多弊端進行了一次大暴露。
但車世剛被通化市紀檢委移交檢察院後,通化市政府召開第七次常務會議,市長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評價卻少有反思:「幾年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較大成績,各級領導幹部要增強政治敏銳性和責任感,繼續加強公積金的管理」。已經敲響的審計警鐘,到底會傳多遠?
2006-2007年,省市兩級審計「無用」
2002年,國務院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時,增加了對挪用住房公積金要依法追究挪用公款罪或給予降級或撤職的行政處分的規定,同時經過全國性的清理整頓,到2004年全國少發違規挪用住房公積金問題,可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04年以後仍然一直在違規挪用住房公積金。
車世剛到任的次年,對他的任期經濟審計就發現存在問題,為打造順從自己的「清一色」領導班底,他對不聽話下屬和前任主任的親信採取了架空、冷落、甚至趕回家等辦法,舉報材料從通化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不斷投向各級紀檢委。
2004年以來,審計機關基本每年都對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審計,每次審計都指出給企業貸住房公積金是違規的,要求停止和整改,可是,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僅沒有停止和整改,甚至審計期間在審計人員的眼皮底下就明目張膽地給企業貸住房公積金。例如2006年6月12日至9月5日,在吉林省審計廳審計期間,車世剛還貸給企業4筆、共計1880萬元的貸款。
2006年6月至9月,吉林省審計廳受國家審計署委託,對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審計,查證2003年至2005年違規給企業貸款7470萬元,其中2005年貸款3620萬元,占當年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總額的20.85%。吉林審計廳向國家審計署提交了審計調查報告。這次審計查出的違規給企業貸款就是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創的「貸款前移」。
吉林省審計廳就審計出的問題向通化市人民政府發送審計建議糾正函,要求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將公積金挪作他用或違規項目貸款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但這些並未得到落實,一年後通化市審計局發現,違規發放貸款的數額大幅增加,將住房公積金挪作他用的手法仍隨意而普遍,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人為此受到追責。
2007年3月,通化市審計局對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06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出具的中心主任車世剛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決定顯示,管理中心2006年向貴隆房地產、吉林弘大實業集團等7家房地產公司和通化縣液化站、供熱管理處違規發放貸款8330萬元,已經收回2190萬元,尚欠6140萬元,收取違規貸款利息141萬餘元。
審計還發現,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2006年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495萬元和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125萬元,由住房公積金賬戶直接劃入經費賬戶,作為管理費使用。
每次遇到審計來調查或上級檢查,車世剛就變得非常「老實」,逢人打招呼,賬面上一兩個月內都不會有大的貸款出去,一旦過關便又氣焰囂張,對懷疑舉報自己的下屬,車世剛的口頭語是:「你說我錯了,我就改,你走了,我該幹什麼還幹什麼。」
2008年,國家審計署336號文件落空
2007年10月,國家審計署在對全國部分地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審計中,審計署對吉林省2006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和使用進行了審計,審計工作人員在通化市發現了近2億元貸款存在嚴重的問題。
審計查出2006年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規對房地產企業發放貸款9280萬元,收回2618萬餘元,還有6661萬餘元沒有收回。2007年又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1億余元,截至當年9月,9000餘萬元沒有收回。
將近2億元貸款的一半以上,都被管理中心以簽訂提前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協議的名目,貸給了通化市貴隆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一年半時間內共發放了18筆貸款,總額在1.17億元。審計查實這些貸款全部被貴隆房地產公司用於房地產開發。
2007年年末,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舉報信件到達審計署,原審計長李金華對群眾舉報做出批示,已經審計過一次的國家審計署駐長春辦事處重返通化進行專門審計,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屬的輝南縣管理部存在的騙貸問題,沒有躲過國家審計署二次調查的眼睛。
審計查實吉林省寶鑫房地產開發公司在通化市輝南縣開發房地產,由於缺少資金,公司編造了160人的名單,利用虛假購房協議,在輝南管理部辦理了兩年期個人住房按揭貸款1184萬餘元,全部用於房地產開發。截至2007年9月末,仍有372萬元未收回。輝南縣另一家房地產公司德通實業有限公司採取同樣的手段,編造68人名單,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772萬餘元,截至2007年9月末,仍有465萬元未收回。
審計署認定騙貸是由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不嚴造成,當時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上級為設在吉林建設廳的住房基金管理辦公室,名義上歸吉林省政府管,審計署致函吉林省政府責成通化市政府對違規貸款制定切實可行的回收計劃,盡快追回被騙取的資金,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同時限定吉林省在2008年年底前將審計決定執行完畢,並將執行結果書面報告審計署。
這次專門審查查證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2004年至2007年,共違規把2.4億元住房公積金借貸給企業,並在2008年3月將審計材料移送國家住建部。
2008年7月,國家審計署對吉林省2006年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使用情況作出審計決定,對通化市挪用、騙貸住房公積金提出具體整改措施,這是被認為最有可能制止車世剛繼續挪用貪佔住房公積金的336號文件。
但可惜這份最高審計決定在通化市的影響很快消弭於無形,國家審計署要求盡快回收欠款,叫停違規貸款和依法對責任人追究責任的整改措施,一條都沒有得到切實執行。
2010年,1號文件曾認定為「舉報失實」
2009年,制止通化住房公積金被挪用的另一次機會到來,住建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對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進行專項治理聯合檢查。
16個被檢查的省份包含吉林省,40個治理地區包括通化市,這令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堅持多年舉報的多位舉報人感到興奮。
車世剛則顯得不夠鎮定,同事眼中的他遇事容易緊張出汗,緊張時他就不停抽煙。當時檢查組來到通化,在會議室開會,一會功夫車世剛就抽掉了4盒煙,抽幾口就用力摁滅在煙灰缸。
檢查組在通化檢查發現,2007年審計署做出的專項審計反映的部分問題仍未解決,通化市2005年至2007年仍使用住房公積金發放項目貸款,截至2009年末尚未全部收回。檢查組要求籤訂責任書,明確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檢查組的吉林省下屬部門也組成聯合檢查組,隨後對省內住房公積金管理進行專項清理,要求2007年國家審計署專項審計檢查和2008年住建部等專項聯合治理發現的問題要切實整改到位,挪用住房公積金不能一次還清到位的,要落實還款計劃,見諸還款行動,違規貸款責任人要做出處理。
為加強組織領導,吉林省住建廳還牽頭與省政府糾風辦、省監察廳、省審計廳、中國人民銀行長春支行、吉林銀監會聯合成立吉林省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住建廳。
據舉報者稱,他們看著車世剛愁眉苦臉地整天坐在辦公室,休息日、除夕夜也不例外,不久後他們發現,車世剛經常帶著管理財務的親信開車出去,一走就是好幾天,春節剛過,回來上班的車世剛一臉笑容,他們覺得希望暗了。
果然風向急轉,2010年3月,吉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發佈1號文件,印發2009年住房公積金監管工作情況和2010年監管工作要點,文件顯示對國家審計署下達審計決定書提出的問題,通過開展督辦整改已經全部落實了整改措施,並將整改執行情況匯總上報省政府,轉報審計署。
1號文件還顯示,中紀委網上匿名舉報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挪用住房公積金問題」,在配合省糾風辦核查後,認定結論為舉報失實,由吉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作出處理通報。
舉報人對這次從國家到省級的多部門聯合治理的希望,徹底熄滅了。
直到2013年4月,車世剛即將離任退休,在針對他任職十年的離任審計中,僅違法挪用住房公積金一項,資金數額就高達11億余元;而對車世剛的司法調查才剛剛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