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藏獒咬死女童 犬主最高可獲7年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6-2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於海華29日就大連幼童被藏獒咬死一事接受採訪稱,肇事犬主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將可面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中新社報道,27日,一名3歲半女童隨母親來到遼寧省大連市高新園區梁家溝一工地探望父親。去小賣店購買飲品時,女童被院內躥出的一條黑色藏獒咬斷氣管,經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肇事犬主人畢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肇事犬被警方送到犬類留檢所收容。事件發生後,藏獒主人將承擔何種責任引起廣泛關注。

據法官於海華介紹,《遼寧省養犬管理規定》第7條明確指出,城市市區內的居民,准養小型觀賞犬,禁止養烈性犬、大型犬;第9條規定,大型犬必須實行拴養或者圈養。

於海華告訴記者,藏獒是烈性犬,畢某飼養藏獒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並且沒有合理監管犬隻造成被害人死亡,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負擔醫療費和賠償其他損失。

於海華說,由於藏獒主人看管不當的過失,已經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事實結果,犬主人已經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將可面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定罪與量刑還取決於公安機關的最終調查結果。

於此同時,肇事犬主人畢某明知藏獒為烈性犬種,存在致人傷害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依然違法飼養並且缺失監管,造成了嚴重後果,這種行為還可能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責任編輯:SalviNg
大連3歲女童被藏獒咬住脖子死亡      [2013-06-29]
閩公安廳官員養藏獒咬人拒賠被處分      [2013-05-12]
人民網:李天一案另4人到底是誰?      [2013-06-29]
習近平談選幹部:關鍵時站得出來      [2013-06-29]
烏魯木齊多地今晚實行交通管制      [2013-06-29]
新疆日報:暴徒背叛了祖國和民族      [2013-06-29]
新華網:中共下決心整治「官場病」      [2013-06-29]
官員貪11億公積金 查10年未果      [2013-06-29]
郭柏春任寧夏銀川副市長      [2013-06-29]
周文斌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201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