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今日上午,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將在北京市二中院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劉志軍的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劉志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文匯報檢索 | 文匯報必讀 | 文匯報欄目 | 文匯報獲獎 | 文匯報訂閱 | 廣告 | 關於我們 | 交換鏈接 | 網站地圖
香港文匯報新媒體中心 版權所有 ©1997-2025 WENWEIPO.COM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