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參考消息援引日本時報網報道,7月7日日本時報網刊登題為《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正在悄然醞釀》一文,作者是中國南海研究院客座教授馬克·巴倫西亞。文章稱,某些國家近來以中國違反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由,對其發起政治與法理攻擊。如果中國「厭倦」了批評,索性退出《公約》,那將會產生很嚴重的後果。
文章指出,中國是1996年批准《公約》的,但南海問題聲索方及其支持者卻一直聲稱中國的九段線不符合《公約》。如今,在美國默許下,菲律賓向國際海洋法法庭提出仲裁。但中國拒絕應訴,因此遭到了輿論攻擊。
文章說,在批評中國的國家中,美國是最重要的、也是措辭日益嚴厲的一個。這當然很有諷刺意味,因為雖然已經有164個國家批准了《公約》,但美國卻沒有批准,而它卻一直在基於本國利益去解釋《公約》條文。美國的行為或許無意之間為中國擺脫困境指明了一條出路,並且在不斷地刺激中國朝這條路上走。
文章稱,中國完全可以聲明「退出」《公約》。但「退出」只有在發佈聲明一年之後才能生效,因此,在生效之前,如果國際海洋法法庭就菲律賓仲裁案做出裁決,中國仍需接受。
文章認為,如果中國選擇「退出」《公約》,將付出沉重的政治代價,因為這會引發國際社會的譴責浪潮,西方及亞洲的反華勢力也會對中國發動持續的口水戰,還會引發區域恐慌,甚至導致區域不穩定,推動區域內其他國家倒向美國以制衡中國。
此外,如果中國「退出」《公約》,就喪失了在海洋問題上與美國周旋的最大宣傳優勢,即美國沒有批准《公約》,因此,美國基於自身利益而援引或解釋《公約》條文的做法就不具備合法性。
文章指出,「退出」《公約》也有好處。如果「退出」《公約》,中國就可以像美國一樣,根據本國利益去選擇性地解釋法律條文。而且「退出」《公約》後,中國可以拒絕接受國際海洋法法庭的裁決,也不用承擔相應的政治後果。
文章說,如果中國真這麼做,就沿襲了美國在1984年的做法。當年,尼加拉瓜把美國起訴到了國際法院。國際法院認為,美國支持尼加拉瓜叛軍對抗政府、在尼加拉瓜港口部署水雷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國際法。美國卻宣稱國際法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但遭到國際法院否決,於是,美國拒絕應訴。後來,美國通過在聯合國安理會行使否決權阻止了裁決的執行,因此,尼加拉瓜沒有得到任何實際賠償。
文章認為,如果中國「退出」《公約》,將會削弱國際海洋法法庭及國際法的信譽和權威,也相當於在宣告,中國不會被亞洲小國欺負和利用。
文章稱,美國及其亞洲盟友要謹慎行事,以免把中國逼急了,做出它們真正害怕的事情。它們最害怕中國變成一個在國際關係中只用武力、而非法律解決問題的「流氓國家」。希望中國認為退出《公約》弊大於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