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東省審計廳29日提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一份報告顯示,該廳對廣東2011年11月試點自行發行的69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不含深圳市)跟蹤審計後發現,有10.47億元債券資金滯留在各市、縣國庫還未使用,影響了資金的使用效益。
據中新網報道,除了巨額資金未用外,審計報告還指出,廣東6個縣(市、區)財政部門沒有將8677萬元債券資金的收支計畫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報人大審批;有3個市、4個縣(市)違規將3918萬元債券資金用於機關業務用房及配套設施建設;有3個市、1個區的財政部門違規列支債券資金1044.8萬元,用於專案管理費等。
報告指出,截至2012年9月底,廣東該69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投向457個專案,其中已竣工驗收專案231個,已完工專案54個,在建專案114個,未開工專案54個,非建設專案4個。
審計結果表明,廣東通過舉債融資,促進了全省公共基礎設施、市政工程設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為改善民生和提高公共服務能力提供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