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一份已公開的美國解密公文4日顯示,美國在二戰時期向日本廣島投擲原子彈的一個月前,英國政府曾正式向美國表明同意對日本使用原子彈。根據該解密公文內容可知,作為美國同盟國的英國已深入參與此事,向日本投原子彈其實是由兩國「共同決定」的。
據環球網援引日本共同社8月5日報道,資料顯示,英國政府正式同意向日本投原子彈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的1945年7月4日,而當天美國華盛頓召開了圍繞合作開發原子彈的聯合政策委員會(CPC)會議。根據會議記錄,作為英方代表的英國陸軍元帥威爾遜一開始就向監督原子彈開發計劃的美國陸軍部長史汀生和計劃負責人格羅夫斯少將表明:「英國政府同意對日本使用原子彈。」
據悉,1944年,當時的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丘吉爾曾就對日本使用研發完畢的原子彈締結秘密條約。不過,會議記錄中記載的是「英國政府同意(對日本使用原子彈)的決定由元帥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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