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原深圳民警李才坤涉嫌編造假搶劫案並故意槍殺他人一案,6日下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二次開庭。
據中國新聞網 8月6日報道,檢方在案件陳述中稱,被告人李才坤系原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龍新派出所民警,其於去年7月1日製造了一起假劫案,並將「劫匪」班統陸一槍斃命。
案發後,檢方認為被告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以故意殺人罪對其提起公訴。此案今年3月25日在深圳中院首次開庭,李才坤雖當庭承認策劃假案,但否認是故意殺人,稱其為混亂中的自衛。其律師則以濫用職權罪為其辯護,還稱李具有家族精神病史。後案件被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證據。
6日下午,再次開庭過程中,李才坤仍堅持認為自己是在執行公務,設局是為了在「危險分子」還未造成更大社會危害之前將其抓獲,但從未想過將他擊斃,也不存在立功受獎的目的,並表示這是基層民警的一種偵查手段。在陳述中李才坤對檢控程序表示質疑,但最後仍承認了檢方指控的故意殺人罪責。他表示對這一行為非常後悔,認為是自己造成了悲劇,希望得到被害人和法庭的諒解。
其辯護律師丁一元則向法庭出具了新證據,即和被害人家屬達成的諒解書。據介紹,李才坤家屬已經多方籌措向死者家屬支付了一筆精神撫慰金,在諒解書中被害人家屬表示,鑒於案件系一時衝動失控造成,且李才坤年紀尚輕,事後也有認罪悔罪表現,因此對李才坤表示諒解,並同意給其一個改過自新機會,希望法院從寬處理。
據悉,本案將會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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