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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原副市長被舉報製太子奶冤案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8-0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昨天,網上曝出太子奶創始人李途純的舉報信,指稱株洲市原副市長、現任湖南省交通廳副廳長肖文偉為「太子奶冤案」的幕後黑手。湖南省紀委表示,已關注到網上舉報消息但未收到正式舉報,湖南省交通廳新聞宣傳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暫無回應。律師稱,目前判斷肖文偉是否犯罪還為時過早,需要相關部門根據線索深挖。

>>事件

網上舉報原副市長

據京華時報8月8日報道,昨天,網上有消息稱,太子奶創始人李途純實名舉報株洲原副市長肖文偉是「太子奶冤案」的幕後黑手。

公開簡歷顯示,肖文偉2008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株洲市副市長,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2012年9月至今任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京華時報記者昨天聯繫上李途純的秘書王先生及李途純此前的刑事代理律師翟玉華,但兩人均未提供李途純的聯繫方式。在王先生給記者發來的實名舉報信中,李途純稱肖文偉「一手故意製造太子奶冤案」。王先生稱,李途純已於前天在中紀委舉報網站提交舉報信,並於昨天向湖南省紀委寄出此信。

李途純此前的刑事代理律師翟玉華昨天接受鳳凰財經採訪時表示,在太子奶危機期間,李途純個人為太子奶公司背負了十幾億的個人無限連帶擔保債務,目前該債務仍沒解決,其個人顯然無法承擔,舉報肖文偉應該與此有關。李途純不但無法創業,而且連基本生活都成問題,「沒有什麼經濟來源,生活非常窘迫」。據介紹,李途純重獲自由後多半時間居住在長沙,身體狀況堪憂,亦無家人相伴,「李途純並不是想翻案,而是要維權。」

>>回應

湖南省紀委表態關注

昨天下午,湖南省紀委宣教室工作人員接受採訪時表示,已關注到網上的舉報信息,但還未收到舉報。李途純若要舉報,需向舉報中心通過正當的途徑來舉報,需要舉證或者通過信訪中心的渠道,「網上說的事情,不知道是真是假,沒有正式的東西,我們也不好介入,但這件事情我們一直在關注」。省紀委信訪中心一名值班人員表示,自己在昨天值班期間沒有收到李途純的舉報,「省紀委具體是否收到李途純舉報的信息,還要查資料」。

肖文偉目前所在單位湖南省交通廳新聞宣傳中心接受採訪時稱,已關注到相關信息,並已向分管新聞宣傳的領導匯報,暫未作出回應。

解析舉報信

文迪波(曾任太子奶托管公司高科奶業董事長)與他人簽1100萬虛假廣告合同,肖文偉是直接批准簽署此合同的負責人,「在此合同的簽署過程中多次參與吃喝玩樂,由於文迪波的頂罪,對肖文偉涉嫌的犯罪也無法深查。」

解釋:對此,李途純的秘書王先生稱有證人作證,但具體的證人是誰「還需要問老闆」,至發稿時暫未向記者提供相關聯繫方式。

分析: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富強認為,如果明知道這些合同存在欺騙性或其他違法行為還去批准,有可能會成為相應犯罪的共犯。但是是否構成犯罪,目前還無法判斷,因為還要看相應證據,就是是否存在簽虛假合同這種行為,以及這種行為是否觸犯了相關法規規定。

肖文偉在未經市委市政府集體批准的情況下,私自批捕李途純等19人,造成2死多殘,兩名婦女因流產至今不孕。

解釋:對於此項指控的證據,王先生稱,當時肖文偉任專案組組長,「具體的我也不清楚」。

分析:尹富強認為,即使肖文偉是專案組組長,也無權批捕,對應案件檢察機關的檢察長有批捕權。如果沒有達到批捕要求檢察院卻批捕了,錯在檢察院。

肖文偉、文迪波涉嫌侵佔民營資產。

解釋:王先生稱,這是太子奶租賃給高科奶業時的事,有當時投資公司的員工寫的證詞為證,「把資產從太子奶剝離出來,賣給(這個)投資公司」,王先生認為這種情況「當然違規,他對自己租賃的財產怎麼能有處分權呢?」

分析:尹富強說,一般情況下租賃只會產生在一定期限內的使用權。轉讓是否超越了租賃權,還要根據具體合同規定來看。

肖文偉、文迪波涉嫌構成侵佔罪,「肖文偉利用市政府及公安、法院的權力迫使李途純簽字,將太子奶無條件無代價贈送文迪波」。

解釋:對於指稱肖文偉「迫使」的證據,王先生稱,「這個也可能是人證吧」。

分析:尹富強表示,這類案件不是僅憑幾個證人就能認定是否構成犯罪的,但可以從證人處獲取線索進一步查證。根據當前獲得的信息,判斷肖文偉是否構成犯罪還為時過早,可以根據這個線索深挖。

文迪波、肖文偉涉嫌瀆職犯罪。肖文偉批准株洲政府注入高科奶業1.3億元現金,「直接為他們個人目的付出5000多萬,並沒有用在太子奶生產銷售上,而是用在買官賣官、人情報銷」。

解釋:王先生稱,「為什麼要寫舉報信呢,就是因為證據不是很全,以舉報信的形式舉報,調查的責任就不在我們這邊了。不是說沒有證據,我不能確定是哪一些證據。李總比較清楚」。

分析:尹富強表示,通常情況下,一般的舉報人很難獲得被舉報人犯罪的核心證據,只要是有相應的線索,作為舉報是沒有問題的。

背景

李途純曾涉嫌非法吸儲被批捕

據公開報道,李途純1996年在株洲成立太子牛奶廠,2008年該廠發生債務危機,至2009年2月20日所欠借貸12.9億元,其中民間借貸約1億元。2009年1月20日,太子奶與株洲市政府注資成立的高科奶業簽訂《資產租賃合同》,後者以「保護性租賃經營等方式拯救太子奶集團公司」。2010年6月,李途純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採取刑事措施,7月被批捕。2012年1月20日,檢方通報不予起訴的決定,李途純重獲自由。

而在2011年7月31日,高科奶業董事長文迪波因涉嫌利益輸送被紀委「雙規」,於今年4月因犯受賄罪,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責任編輯: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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