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港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騙取政府租金津貼案,今天星期四宣判。兩人各被判八個月,緩刑兩年。
據鳳凰衛視報道,麥齊光早上到區域法院等候判決,透過律師求情,事發在二十年前,而麥齊光有良好聲譽,多年來為政府服務有卓越表現。並呈上包括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前政務司長唐英年等人寫的三十多封求情信。
去年特區政府成立後,傳媒揭發麥齊光在八十年代與曾景文各自購買北角城市花園一個住宅單位,然後互相租給對方,向政府詐騙租屋津貼合共約70萬,麥齊光就任12日之後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