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華夏時報報道,經過5天的連續開庭,全國罕見的勾結銀行內部人員、利用銀行平台進行集資詐騙27億元的圖婭(也稱圖雅)案8月7日在內蒙古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結束審理。知情人士分析指出,鑒於這起集資詐騙案受害人數眾多、絕大多數資金無法收回,以及對金融機構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極大危害,圖婭等3名涉案主犯或被判處死刑。
「圖婭案與吳英案有明顯的區別,一是其集資詐騙的資金並未用於實業或投資,絕大多數被用於揮霍或去向不明;二是相關資金主要來自於銀行正常的儲戶存款,影響極其惡劣。」內蒙古一位公安系統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此案犯罪手法全國獨有。
從有關渠道獲悉,多家銀行涉及這起在當地影響廣泛的集資詐騙案,十多名銀行機構工作人員被檢察機關起訴。由此,包括某國有銀行內蒙古分行、包頭商業銀行、另一國有銀行內蒙古分行在內的多家銀行,或因監管失責而被數百個儲戶起訴索賠,後者手中持有的有效存折上,有18億元存款無法取出或使用。
罕見集資詐騙案開庭
一位參加了庭審的內蒙古官方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開庭時間跨越兩周的圖婭集資詐騙案於7日結束第一次庭審,庭審沒有允許媒體記者參加。
據透露,此案由上級機關指定興安盟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但案件審理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知情人士稱,此案最初由賽罕區公安機關偵辦,在中央領導批示下,後由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直接辦理。
瞭解到的案情是,圖婭等3人作為集資詐騙案主犯,從2005年開始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存款。至2011年7月20日案發為止,公安機關查明,圖婭案涉案金額為27億余元。
「公安機關在偵辦此案時,將案件起始日定為2008年底。事實上,圖婭等人從2005年即已開始進行集資活動,如果溯及到最初,涉案金額或更多。」上述公安系統人士對記者表示。
一位旁聽了庭審的政府工作人員表示,雖然目前公安機關凍結的資產只有1800餘萬元,絕大多數資金去向不明,但圖婭在庭審上仍表示,如果不被公安機關抓獲,她有能力歸還相關欠款。
內蒙古公安系統人士則表示,從偵查機關查明的情況來看,圖婭非法吸收的存款運作平台只有兩處,一處是位於其出生地烏拉特中旗的一家賓館,另一處是某傳媒公司,但這兩處平台一年的純收入不足百萬,與吳英將吸收的高利貸主要用於房產投資迥異。
公安機關還查明,圖婭夫妻二人及三個孩子均已移民美國,而每人的移民代價為50萬美元,僅移民花費一項即高達250萬美元。另外,圖婭通過隱秘渠道將大量涉案資金轉移到美國,從現有信息來看,轉移資金共動用了10個賬戶,但具體轉移方式及轉移金額目前尚不清楚。據悉,內蒙古警方在偵查獲得證據後,將此情況上報公安部,希望得到美國方面的配合追查涉案資金,但反饋回來的信息顯示,未得到美國方面的積極配合。
記者獲悉,此案由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直接辦理,於2012年10月前後移送檢察機關,因為案情複雜,涉案人員眾多,偵查工作耗時近15個月,移交起訴人員多達30餘人。除圖婭等多數人涉集資詐騙外,多人被以隱藏犯罪所得、窩藏包庇、洗錢等罪名起訴。
現有資料顯示,高利貸案頻發的內蒙古僅有鄂爾多斯一起集資詐騙案當事人蘇葉女一審被判死刑,該案目前尚在上訴中。分析人士指出,結合案情來看,圖婭等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極大,其保命機會渺茫。
存款不翼而飛
隨著庭審的進行,圖婭集資詐騙案細節逐步曝光。
公安機關查明,圖婭最初在社會上進行非法吸存,後結識銀行工作人員,在其拉攏下,銀行工作人員與其共謀,圖婭的吸存對像逐步轉向銀行正規儲戶。
記者獲得的一位涉案企業負責人的陳述材料,詳述了其捲入圖婭案的全過程:2010年6月,這位企業負責人的老領導請他幫助一位朋友圖婭完成銀行儲蓄任務,並讓他將現金存入他們指定的銀行。礙於情面,他於同年7月在包商銀行包頭裕豐支行開了一個賬戶,並存入1000萬元;2011年1月18日在某國有銀行內蒙古分行開了一個賬戶,先後存入7000萬元;2011年3月2日,又在上述銀行開了一個賬戶,存入2000萬元。至此,在兩家銀行合計存入1億元。
2011年7月,他去銀行查詢賬戶存款時,發現上述存款不翼而飛,便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才得知存款被圖婭及其收買的銀行內部工作人員非法轉移。他要求支取存款,但被銀行以尚未破案為由不予解決。
這位負責人說,圖婭及其組織收買的銀行工作人員,以為朋友完成儲蓄任務並付高息等方法,利用各種關係拉攏儲戶,在儲戶辦理開戶業務時,銀行職員通過技術手段將儲戶存款轉向圖婭指定的賬戶,但儲戶存儲業務回執單及存折上仍顯示正常的明細。
上述企業負責人稱,他在銀行櫃檯辦理的存款手續,領取的存款憑證回執單,都是銀行出具的真實憑證,存折上也分別加蓋了兩家銀行的業務公章及其工作人員的私章、櫃員號,並無任何瑕疵。
一位參與辦案的司法系統工作人員透露,銀行內鬼違規操作的手法多達五六種,其中「三次密碼法」比較常見:銀行櫃檯工作人員通過儲戶輸入3次密碼,先辦理正常銀行存款手續,其後將銀行賬戶內的資金轉出,最後一次輸入密碼時,錢已經被轉移,而儲戶多不知情。
據稱,圖婭案涉及儲戶近300人,大多數受害者均作了類似表述。他們認為,自己與銀行形成儲蓄關係,銀行工作人員進行非法活動,導致他們的存款無法取現,應由銀行承擔全部責任。
前述內蒙古公安系統知情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圖婭大概從上述幾個銀行套取了18億元的存款,因為涉及大量儲戶,維穩壓力很大。」他透露,包頭商業銀行目前有意尋求上市,此案或對其上市工作造成負面影響。
風險被轉嫁
銀行或成冤大頭
據知情人士透露,圖婭串通銀行內鬼騙取儲戶存款已經進行了多年。圖婭通過金錢或房屋利誘多名銀行工作人員,在這些銀行「內鬼」的幫助下,順利將儲戶存款轉移到指定賬戶。在18億元銀行涉案款項中,僅上述某國有銀行內蒙古分行一名櫃檯女性工作人員單人涉案即高達6億,另一位男性工作人員涉案4億。據內部人士分析,涉案金額過億的銀行工作人員將面臨無期徒刑以上的懲罰。
「從調查來看,這些儲戶手中的存折都是真實的,相關業務均在銀行辦理,因此,事實上風險已經轉嫁到銀行身上。」一位公安系統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他認為,作為弱勢群體,這些儲戶有權依法向銀行提出索賠要求,但是否能完全拿回損失尚難預料。
曾為吳英辯護的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張雁峰律師表示,在此案中,銀行也是受害者,雖然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銀行應該承擔責任,但作為儲戶,其在存款之初,即已知道配合圖婭等人的操作可以獲得遠超銀行正常利率的高額回報,也應承擔一定責任。「儲戶如果通過司法程序尋求賠償,法院將會根據具體案情,分別認定銀行和儲戶的責任,銀行承擔全責的可能性較小。」據本報瞭解,圖婭案涉及的民事糾紛多未能在法院立案。
「這起案件反映出金融機構存在著嚴重的管理漏洞,我們在偵辦完結後也提出了一些預防風險的意見。」一位參與偵辦此案的公安系統人士說。
在圖婭案開庭前,本報記者曾採訪涉案銀行之一的某國有銀行內蒙古分行,該行相關部門負責人稱,該分行涉案工作人員已被批捕,因為涉嫌犯罪,銀行已按相關規定對其予以除名。對於案件引發對銀行資金安全的質疑,這位負責人表示,圖婭案爆發緣於該行內部自查,說明該行的內控機制在防範風險方面是有作用的。至於銀行個別職員的道德問題,應與銀行的整體風險防控區別開來。他認為,出事職員很年輕,未能經受住圖婭的物質誘惑,銀行也是受害者之一。
記者從多個渠道獲得的信息是,上述某國有銀行總行在2011年上半年對大額賬戶的監控中發現,內蒙古分行多個賬戶出現資金異常,總行隨後向內蒙古分行發出調查指令,後者自查後發現,異常賬戶與3名工作人員相關,隨後對其停職。後證實,這幾名工作人員均與圖婭有染,並受其指使在銀行內部進行了違規操作。
出乎上述銀行內蒙古分行意料的是,在對相關工作人員作出停職後不久,圖婭等人即對上述銀行內蒙古分行行長的妻子進行了綁架。綁架者提出的要求是,交2億元贖金,或者恢復被停職工作人員的職務和工作。
綁架案發生次日,圖婭等人被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公安局抓獲,人質被解救。據圖婭等人供述,因為上述國有銀行內蒙古分行對有關工作人員停職,導致其維持融資正常運轉的鏈條斷裂,不得不鋌而走險。據瞭解,綁架案被另案處理,並已審結。
「如果不發生綁架案,這起罕見的串通銀行工作人員非法集資的大案或不被外界所知。」一位受害企業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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