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因父親再婚找了一名90後年輕女子,且財產起糾紛,兒子多次和父親鬧不和,於是憤而舉報父親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人民幣17.2萬元的財產。近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這名父親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據法制網報道,2010年6月,潘某入職深圳市某汽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先後擔任經理等職。同年11月,潘某因要為公司租用訓練場地,遂利用職務便利,私下安排兒媳蔡某先以每月租金人民幣9000元的價格向某物業公司租下位於深圳市龍崗街道的一塊空地,然後再以蔡某的名義以每月租金人民幣17600元的價格租給公司,以此從中每月獲取人民幣8600元的租金差價。
潘某為避嫌,在公司將租金打入蔡某的賬戶後,不允許蔡某直接將差價打入其賬戶,而是讓蔡某先將錢打入其兒子潘的賬戶,再從兒子的賬戶轉入自己賬戶,以達到掩人耳目的目的。潘某自以為其安排天衣無縫無人知曉,殊不知,這一切在潘某迎娶90後的年輕妻子後發生了逆轉,因利益關係潘某與兒子發生多次爭吵,關係緊張。兒子憤而舉報父親,公司方知潘某利用職務便利從中賺取差價,遂報警,潘某因而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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