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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在今日下午的廣州市紀委定期新聞發佈會上,廣州市紀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通報了廣州市紀委對花都區政協主席王雁威涉嫌嚴重經濟違紀問題進行的立案查處情況。2013年6月3日下午,花都區政協主席王雁威以身體不適,需住院治療為由請假,後畏罪潛逃。經初步核實,王雁威在任花都區花東鎮黨委書記及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區政協主席期間,確有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巨額賄賂。因王雁威涉嫌嚴重經濟違紀錯誤,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
目前,經廣州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廣州市委批准,正按有關程序免去其花都區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中共花都區第十三屆區委委員,終止其廣州市第十二屆政協委員、花都區第十五屆人大代表資格。鑒於王雁威涉嫌構成犯罪,已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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