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國共產黨首次集中清理黨內法規制度,近四成被廢止或宣佈失效。
據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報道,《中共中央關於廢止和宣佈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日前發佈。根據該《決定》,1978年以來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有300件被廢止和宣佈失效,467件繼續有效,其中42件將作出修改。
這次集中清理工作是中共中央於去年部署開展的,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第二階段清理新中國成立至1978年前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這次中央發佈《決定》,是第一階段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
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在我們黨歷史上是第一次,是黨的制度建設的一項基礎工程。開展清理工作,重在解決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問題,對於全面摸清黨內法規制度家底,有效維護黨內法規制度協調統一,加快構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切實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中央要求,凡廢止、宣佈失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自《決定》發佈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規範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依據。對需作修改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央辦公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在黨內法規制定工作規劃計劃中作出安排,有計劃、分步驟地加以推進。對繼續有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進一步加大貫徹落實力度,完善制度實施後評估機制、督查機制、問責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行為,確保各項制度規定成為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
中央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對照中央《決定》,抓緊清理本地區本部門出台的配套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並作出廢止、宣佈失效、修改等相應處理。
中央要求,第一階段清理任務結束後,要抓緊組織實施第二階段清理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狠抓落實,確保這次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於201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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