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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曙光:行賄方月供其情人1.6萬元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9-1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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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今天上午,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他當庭承認檢方的全部受賄指控,並供認有行賄企業向其情人「月供」1.6萬元工資款。

據北京晚報報道,根據檢方指控,有「中國高鐵第一人」之稱的張曙光被控受賄4755萬元,主要受賄事實都發生在中國高鐵跨越式發展的「大躍進」時代。

上午9時38分,張曙光被法警帶進第三法庭受審,幾天前,張曙光昔日的副手、副局長蘇順虎就站在這裡的被告席上聲淚俱下的懺悔自己的貪腐行為。

今天站上被告席的張曙光穿著一件黑色夾克,56歲的年紀已是兩鬢斑白,頭髮稀疏了不少,顯得面容清瘦,蒼老了許多,再沒有了昔日高鐵動車發佈時的神采飛揚。

對於檢方宣讀的13起受賄指控,張曙光雙目低垂地凝聽了許久,然後平靜地表示承認全部指控,只是有些細節問題還要再向法庭陳述。

張曙光雖然說話語速緩慢,但聲音洪亮,之前有報道稱張曙光患有糖尿病,開庭時,法官提醒張曙光如有身體不適,可隨時向法庭舉手示意。

張曙光1982年進入鐵路系統從基層幹起,2005年成為鐵道部運輸局局長。這位鐵路高官「生財有道」,2002年就在美國洛杉磯以現金全額買下佔地面積近3000平方米的別墅。據報道,這座5室5衛的住宅目前價值152萬美元,每年僅房地產稅就1.3萬美元。張曙光和妻子王興當年購買時包括房產交易轉移稅在內總計支付94.6萬美元,按照當時的匯率相當於712萬人民幣,以張曙光當年在鐵道部每月幾千元的薪資標準自然無法承受。

據檢方指控,張曙光於2000年至2011年間,利用先後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運輸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單位謀取利益,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單位的負責人楊健宇等人給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4700餘萬元,其中最高一筆受賄金額高達1850萬元,案發後大部分受賄款物已被追繳。

收受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1050萬餘元賄賂是張曙光時間跨度最長的一起受賄。

檢方指控,十餘年中,張曙光為楊建宇的企業解決「藍箭」列車使用以及列車配件銷售等問題提供幫助。張曙光當庭對這起受賄表示認可,承認接受了對方贈送的字畫收藏品、手錶、房屋裝修等,以及從2009年起每月給付張曙光的情人羅某1.6萬元的工資。不過,張曙光認為他只是在「藍箭」列車繼續使用的問題上「順水推舟」而已,沒有發揮太大作用。

檢方認為,張曙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還在進行中。

張曙光的13宗罪

■張曙光於2000年至2011年間,利用先後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客車處處長、裝備部副主任和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廣州中車軌道交通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的請托,為上述公司解決「藍箭」列車使用以及列車配件銷售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後多次收受楊建宇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50萬餘元。

■張曙光於2004年至2006年間,利用先後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和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青島四方新誠至卓客車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慶凱的請托,為該公司的列車配件業務提供幫助。為此,先後兩次收受楊慶凱給予的人民幣3萬元和1萬美元,折合人民幣共計10萬餘元。

■張曙光於2005年至2009年間,利用先後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及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蘇州市蘇城軌道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洪發的請托,為該公司列車配件業務提供幫助,為此,先後三次收受徐洪發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30萬元。

■張曙光於2005年至2009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先後三次向今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戈建鳴索取錢款共計人民幣800萬元。

■張曙光於2005年至2006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和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中技國際招標公司總經理王康的請托,為該公司的招標代理工作提供幫助,為此,先後多次收受王康給予的人民幣7萬元、4萬美元和1萬歐元,共計折合人民幣47萬餘元。

■張曙光於2005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青島亞通達鐵路設備有限公司總經理劉越勝的請托,為該公司的列車配件業務提供幫助,為此,收受劉越勝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0萬元。

■張曙光於2007年至2009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武漢正遠鐵路電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的請托,為該公司的技術產品應用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後三次收受王建新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850萬元。

■張曙光於2007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無錫市萬里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談國良的請托,為該公司的列車配件業務及貨款結算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後兩次收受談國良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5萬元。

■張曙光於2009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北京博得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丙玉的請托,為該公司列車配件業務提供幫助。為此,收受陳丙玉給予的錢款人民幣500萬元。

■張曙光於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中鐵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志遠的請托,為該公司工程項目中標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後兩次收受劉志遠給予的人民幣30萬元和3萬歐元,共計折合人民幣57萬餘元。

■張曙光於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薛之桂和總經理鄭斌的請托,為該公司工程項目中標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後多次收受薛之桂、鄭斌等人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4萬歐元和2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57萬餘元。

■張曙光於2010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吉林省金豆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明南的請托,為該公司的列車配件業務提供幫助,為此,收受金明南給予的錢款人民幣200萬元。

■張曙光於2010年至2011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雙雙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曉美的請托,為該公司與外方的技術合作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後兩次收受陳曉美給予的150萬元港幣,共計折合人民幣129萬餘元。

      責任編輯: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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