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俗話說,「新婚燕爾,如膠似漆」,可是江蘇鹽城男子李俊(化名)卻在新婚第二天就離家出走,讓新娘子黃娟(化名)獨守空房一個月。不堪丈夫冷漠對待的黃娟起訴要求離婚,而李俊在庭審稱,這是為了報復黃娟以前的「劈腿」之仇。10日,經鹽都區人民法院調解,李俊和黃娟達成離婚協議。
據中新網報道,李俊和黃娟本是一對恩愛的情侶,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兩人因為瑣碎事情產生了間隙,但還沒有影響到感情。有一天,李俊發現黃娟的手機上有陌生人的曖昧短信,聯想到黃娟最近和自己不怎麼親近,遂質問黃娟,並對她用了暴力。黃娟「交待」,因為和李俊的婚姻受阻,父母給自己介紹了另一個男朋友陳某,覺得條件還不錯,就同意交往了。聽了這席話,李俊果斷提出分手。
半年後,陳某不願再與黃娟繼續交往了,黃娟想想還是前男友李俊合適,遂找到李俊表示願意和他復合。李俊爽快答應,兩人又交往了一段時間,便步入婚姻殿堂。然而,新婚的第二天,李俊就和幾個朋友約好一起外出,黃娟怎麼也聯繫不到他,蜜月期間獨守了一個月的空房。黃娟無法理解丈夫對自己的冷漠,遂一紙訴狀要求離婚。
庭審中,李俊表示同意離婚。他說,黃娟在和自己戀愛期間玩「劈腿」,和他人曖昧,被他人甩了又回來找自己,自己成了「備胎」,所以自己有意報復「劈腿」之仇,讓她也嘗嘗被人拋棄的感覺。
法院鑒於李俊和黃娟的矛盾在婚前就已存在,感情基礎不復,且都同意離婚,遂調解雙方達成離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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