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記者13日從山西省紀委獲悉,因違反規定參加由私營企業老闆支付費用的奢靡娛樂活動,山西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文曉平等6名領導幹部被分別給予撤職、免職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根據群眾舉報,山西省紀委調查核實,2013年8月7日晚18點多,文曉平與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檢察長常向東、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書民、太原市晉源區農委主任范永生、太原市晉源區人力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翟俊宏及該局副局長張晉宏等分別乘坐或駕駛單位公車或私家車,到某私企內部食堂聚餐。餐後,文曉平一行又分別乘坐兩輛公務車於當晚20點15分去到某商務娛樂會所唱歌娛樂。期間「歌廳小姐」陪唱。進入歌廳10分鐘後,張晉宏離開回家。其餘人一直唱歌到當晚23點25分離開歌廳。歌廳消費由某私企老闆用現金支付。調查未發現文曉平等人有其他色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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