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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摔童疑犯當庭翻供:不知是孩子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9-1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孩子確是因我而死,判我死刑我欣然接受,我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能夠自我救贖的方式,我覺得只有一死才能解脫我的痛苦。」

據北京晨報報道,昨天,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大興摔女童案在一中院公開審理,庭審中,摔女童的被告人韓磊當庭堅稱「當時不知道摔的是孩子」。檢方建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韓磊死刑。

向家人點頭示意

昨天上午9點30分,一中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由於案發時,已有中央到地方多家媒體進行了報道,因此昨天的庭審也吸引了眾多媒體前來。

記者瞭解到,女童的父母因情緒仍不穩定,沒有前來,只有兩名家人旁聽了庭審。而韓磊也有兩名家人來到現場,同被告人家屬分坐旁聽席的兩端。

上午9點32分,韓磊和李明在法警的押解下走進法庭。走在最前面的韓磊膚色白淨,戴著一個黑框眼鏡,面部表情平靜。剛走進法庭,韓磊便向旁聽席上張望,很快,在眾多記者中,韓磊找到了家人的身影,並向家人輕輕點頭示意。

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法官詢問韓磊對起訴書的意見時,韓磊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只是開始詳細敘述案發經過。

「我就想把車摔到一邊」

韓磊告訴法官,李明駕車過去欲將車停在公交站前的路邊時,機動車道上有一名女子和一輛「小型購物車」。

韓磊從副駕駛走下來,要求女子把車挪開,但遭到對方拒絕,「她說路邊不讓停車,我覺得她態度不太好,就拍了她胳膊一下,說『大姐,怎麼這麼大火氣呀?隨後二人開始言語上的爭執,此時,女子將嬰兒車橫在李明的車前,這一行動激怒了韓磊「我覺得她這麼做太欺負人了,就給了她一耳光。」二人隨即撕扯在一起。

「我站起來之後立刻衝到車前面把東西摔了下去,我當時不知道車內有東西,當時我把車看成是一個整體,我就想把車摔到一邊,因為是那車擋著我的道,我的目的是要去停車。」韓磊說了一連串「摔車」的原因。

而當公訴人詢問其摔的時候有無感覺到那是一個孩子,韓磊辯解道:「我和那女的一起倒地了,後來猛的一站起來可能連酒勁帶憤怒,眼前就發黑,眼睛看東西不清晰」,「抓住孩子的時候,沒有任何感覺,因為動作太快了。」

「憑良心說一句,當時如果有任何一點線索能讓我知道那是一孩子,今天我也不會坐在這裡。當時摔了以後有人喊了一聲『孩子』,我當時才意識到出大事了。」 韓磊告訴法官,由於現場人越聚越多,其便鑽進李明車裡。「當時還有多人圍著車踹右側車門,當時那種情況我已經完全失去應變能力了。」

出獄9個月後犯命案

2013年7月23日晚8點,韓磊乘坐李明駕駛的白色北京現代牌轎車,在大興區舊宮鎮廡殿路西側的科技路公交站附近,因停車問題與李女士發生爭執,韓磊對李女士進行毆打後,將李女士之女孫某某從嬰兒車內抓起舉過頭頂摔在地上,使其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隨後李明駕車帶著韓磊駛離現場。

韓磊作案後於2013年7月24日被抓獲歸案,李明於2013年7月25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韓磊,1974年出生,本市豐台區人。1996年10月,因盜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03年12月因破壞監管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12年10月獲減刑後提前出獄。僅僅釋放9個月後,韓磊便再次犯下命案。

而駕車帶韓磊駛離現場的李明是本市海澱區人,曾於1996年11月因犯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12年1月16日被假釋。

監控錄像首次曝光

昨天上午的庭審中,公訴人也當庭出示了現場的監控錄像,錄像記錄了韓磊同李女士發生爭執以及摔孩子的整個過程。這也是監控錄像首次曝光。

監控畫面的開始,李女士推著嬰兒車在公交車站前的便道下方候車,此時,李明駕駛的白色現代轎車在公交站前停下,大約2秒鐘後,車子又向前開了幾米,停在嬰兒車旁。坐在副座的韓磊從車上下來,站在車門旁同李女士交涉。此時,車子又向前稍微挪動了一些。

而李女士一邊交涉一邊向韓磊走了過去,雙方都站在副駕駛的車門旁,嬰兒車則停放在現代轎車的右前側。雙方爭論中,李女士把嬰兒車橫在車燈前方,此時,不少過路群眾聽見爭執聲後圍攏過來。韓磊和李女士也發生了肢體衝突,二人撕扯中靠近公交站牌附近。在二人撕扯過程中,坐在車燈前方嬰兒車內的孩子不停轉動四處找媽媽。

毫無徵兆地韓磊突然衝到車前,從嬰兒車內抱起孩子。可能由於孩子的腿別在嬰兒車上,韓磊第一次沒有抱起來,第二次一邊往上抱孩子一邊抖了一下,才把孩子抱出車子,把孩子舉過頭頂摔在地上。

此時,一名男子擋在韓磊面前,防止他再次靠近孩子,韓磊隨即退到公交站牌旁。此時,李明回到車上並發動車子欲離開現場,現場不少市民擋在車子前方阻止其離開。韓磊快走兩步來到車門邊,坐進副駕駛並關上車門,車子稍微停頓後便衝出人群離開現場。

當庭多次表示懺悔

記者瞭解到,服刑期間,韓磊自學了包括心理學、新聞學等5門大專課程。昨天庭審中,韓磊也顯示了其「文學功底」,多次大段大段地陳述,並表達自己對死者家人的歉意,「造成孩子死亡的事實我也無法接受,假如我的生命能夠換回孩子,我一定毫不猶豫。」

「孩子確是因我而死,判我死刑我欣然接受,我覺得只有一死才能解脫我的痛苦。」韓磊說。此外,韓磊還主動為李明減輕罪過:「從我上車開始,李明就一直讓我下車,當時出這麼大事我就想讓他趕緊把我送回家,在此請求法官對李明輕判,一切責任都在於我。」

檢方認為,韓磊的行為不計後果,且針對幼兒,犯罪性質惡劣,人身危害性大,檢方建議判處韓磊死刑。而涉嫌窩藏罪的李明由於具有主動投案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量刑情節,檢方建議判處李明有期徒刑兩年。

昨天的庭審中,被害人的父母向韓磊提出了273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並拒絕調解。昨天,法院並未當庭判決,本案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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