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央視網發表署名為林初陽的題為《薄熙來承認有幾千萬資產 法國有別墅》的評論文章,全文如下:
8月22日,薄熙來案在濟南中院開庭審理。此次庭審的最大亮點,是微博全程直播;而最大的看點,是薄熙來是否認罪,會不會當庭翻供。以我一介草民推測,薄作為前堂堂高官,自然敢作敢當,斷然不會翻供。但讓我大跌眼鏡的是,他居然翻供了。被告人薄熙來當庭否認控訴,推翻了之前作出的有罪供述。這位曾經飛揚跋扈的大人物,此時竟腆著臉說,之前承認罪行是因為「當時有機會主義,有軟弱」。
但轉念一想,這也正常。當庭翻供是犯罪嫌疑人慣用伎倆,不足為奇。無論是之前承認罪行的「軟弱」,還是現在當庭翻供的「強硬」,都是機會主義,都是他的策略。只可惜,他的辯詞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毫無說服力。因此,看完他的辯詞,我的結論是,薄熙來實際上是認罪了。
薄熙來否認受賄5萬美元、8萬美元和5萬元人民幣。薄的一個詭辯策略,就是反覆稱,「我覺得不合常理」。以常理否定證據,這本身就站不住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也用常理推測一下:無論是5萬美元、8萬美元,還是5萬元人民幣,單獨來看都不是一筆小數目。谷開來屢次出門前取出這樣一筆筆錢,能不和作為丈夫的薄熙來商量一下,至少打聲招呼嗎?這樣「不合常理」的抵賴完全蒼白無力。
關於那套法國尼斯房產。薄熙來在向法庭陳述時,說他「完全不知情」;在回答公訴人發問看幻燈片和房產時,也說「我沒有印象」。但是他在自己發問證人徐明時,卻說:「在瀋陽看幻燈那次,你在旁邊,薄谷開來有沒有提過那個房產的大小」,相當於間接承認了他一起看幻燈片且知曉房產的事實。老話說的好,言多必失,薄熙來自作聰明,問的太多,露了馬腳。
面對檢方出示的種種詳實證據,薄熙來為了逃脫罪責,不惜反咬一口,把共同受賄的責任全都推給了妻子薄谷開來,昔日登堂入室的「好友」徐明也變成了「沒有單獨往來的人」。即便這些謊言能夠蒙騙善良的公眾,但依照司法解釋的明確規定,家人收受賄賂薄本人也必須擔責。況且,薄在庭審現場說,曾親自給徐打電話到商務部停車場私談,已經自我否定了「從未和徐明單獨見面的」的供述。
從庭審實錄情況看,薄熙來的自書材料、行賄人、薄谷開來的受賄情節驚人一致,如果是空穴來風,怎麼會在不同時空條件下,三方都提到了同一件事,所有證據都指向薄熙來貪污受賄的犯罪事實,如果不是事實,天下又怎會有這種天衣無縫的巧合?
更為可笑的是,薄熙來曾經面對中外媒體字字鏗鏘地宣稱:「我和我夫人沒有任何個人資產」,薄瓜瓜的學費是「全額獎學金」。而在今天的庭審中,他承認「家裡有兩個裝錢的保險櫃,幾千萬資產,法國還有價值幾百萬美元的別墅」;他的老婆「谷開來早就關了律師事務所,做一個相夫教子的家庭婦女」,如果真是這樣,這些資產不是貪污、受賄所得,僅憑薄熙來一人的正當收入,怕是幾生幾世也賺不到吧?
在檢方提供的確鑿證據面前,薄熙來貌似步步為營,「冷靜沉著」、拒不認罪,事實上他的辯詞漏洞百出、自相矛盾、步步退守,最後實際上是變相認罪了。
薄熙來在庭審現場說,「我真是看到一個人出賣靈魂的的醜態」,「我說他是騙子這並不過分,因為有證據擺在這兒」,這兩句話真是為他自己做了最恰如其分的背書,這樣的認罪方式,真是可笑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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