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甘肅張家川警方刑拘16歲少年事件引起關注後,武威市中級法院官方網站一則消息引起關註:該法院認定天水市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公安局局長白勇強在1995年至2005年期間,以拜年等名義送給天水公安局原副局長史居平人民幣5萬元。
據新京報報道,昨天深夜,張家川縣政府門戶網發佈消息稱,當天停止白勇強擔任的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
判決書認定局長送錢
該刑事判決書的判決時間為今年1月21日,網上發佈時間為今年4月9日,被告人為天水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史居平,史居平因受賄罪等罪被判刑12年。該判決書顯示,武威市中級法院經審理查明,史居平供述,天水市秦州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白勇強,逢年過節都給他送錢,一共給他送了5萬元現金。
白勇強的證言及自述材料證實,1995年或1996年期間,他和史居平通過朋友認識並成了好朋友,「按當地風俗,朋友之間過年過節去拜年都要拿點錢,在工作上,我沒有求過他,但是我跟他說過我工作的事。另外我在公安局工作,給他拿點錢也是為了讓他對我關照一下。2000年以前,因為那時候工資也低,我一般去的時候給他送500元或者1000元。2000年和2001年的春節期間,我給他每次都送5000元。從1995年或者1996年至2005年或者2006年期間,我先後給史居平送了大約52000元左右。其中一次是史居平的妻子王永勤住院了,我去看她時給了史居平2000元」。法院認定該事實應以史居平受賄論處。
律師稱涉行賄或違紀
上述判決書被網友發現後在網上廣泛傳播,有網友質疑白勇強行賄為何還能擔任張家川縣公安局局長。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刑辯律師許蘭亭表示,收錢的人認定受賄罪,行賄的人不一定認定為行賄罪,行賄罪的前提是謀取不正當利益。即便不認定行賄,但起碼算是違紀,也應受到處理,要看紀委部門當時是否對他作出處分結論。
前天下午,記者聯繫天水市紀委,欲瞭解此案中白永強是否涉嫌行賄或違紀,以及是否已受到處分,至昨晚未獲回應。
官網深夜發停職消息
前晚,網上有消息稱,白勇強已被免職。記者昨天聯繫天水市和張家川縣兩級組織部和宣傳部,對方均稱不清楚。
昨天23時34分,張家川縣政府網站發佈消息稱,9月23日,張家川縣委召開常委會議,根據市紀委建議,決定停止白勇強擔任的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
背景新聞:
近日,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初三學生楊輝(微博),發微博質疑該縣一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內情,被公安以「情節嚴重,發帖轉載500次以上」而刑事拘留。甘肅張家川回族自治縣成為輿論焦點。
據人民網報道,網友找到一份甘肅省武威市中級法院公開的判決書,法院在該判決書中審理查明:1995年至2005年期間,現任張家川縣公安局長白勇強以拜年等名義向自己的上司史居平,贈送現金共計人民幣50000元。
相關人員稱不清楚情況 專家:紀委部門應該給予處分
對此,天水市紀委以及市委宣傳部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不清楚情況。記者輾轉聯繫到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委外宣辦,一位王姓工作人員表示,對於此事件不方便接受採訪。並稱:「省公安廳通知,此案件正在審理中,目前還沒結果。」
網友質疑:「為什麼判決書今年一月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已下,卻不見張家川縣公安局長白勇強承擔責任或受到處分?」對此,刑辯律師許蘭亭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白勇強以拜年等名義向自己的上司史居平贈送現金共計人民幣50000元,史居平肯定構成受賄罪。白勇強是否構成行賄罪,取決於送錢是否為謀求不正當利益。
許蘭亭稱:「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可能是對於白勇強的行賄罪未給予認定。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行賄罪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許蘭亭律師認為:「即使沒有構成行賄罪,既然判決書已下,說明白勇強的行為也已構成違紀。當地紀委部門應該給予處分,不應放任此人仍在該崗位工作。」
張燕生律師:即使不構成犯罪 也是行為惡劣且腐敗的表現
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主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辯委員會委員張燕生表示,根據法律規定,白勇強的行為即使沒有被認定為行賄罪,也違反了公務員條例,不應繼續在原崗位工作。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國家公務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或者利用職權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國家公務員有條例中第三十一條所列違紀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後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處分。受行政處分期間,不得晉陞職務和級別;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處分的,並不得晉陞工資檔次。
對於沒有被提起公訴的原因,張燕生認為:「白勇強即便不構成犯罪,也是行為惡劣且腐敗的表現。如果該人仍在任,則說明有關部門的審查不夠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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