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原昆明鐵路局局長聞清良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這是二中院連續審理了劉志軍、張曙光、丁書苗等鐵道部窩案中的又一起。聞清良被控安排鐵路車皮幫助相關企業進行煤炭發運,為此夥同情婦收受多名山西煤老闆的2000餘萬元賄賂。
據北京晚報報道,上午10時,聞清良被帶進法庭,他身穿灰色運動上衣,留著寸頭,表情平靜。與被捕前相比,聞清良的面容清瘦了許多。現年54歲的聞清良是山西省五台縣人,2012年6月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到昆明鐵路局任局長前,聞清良已在太原鐵路局工作了十幾年,歷任總調度長、運輸處處長、副局長。
檢方指控,聞清良的受賄時間從2005年至2011年,共6起,均是利用其在太原鐵路局所任職務的便利,行賄者都是山西當地從事煤焦相關產業的企業老闆,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00餘萬元。聞清良對指控提出異議。
指控稱,聞清良有3起是單獨受賄,還有3起是夥同情婦鍾某受賄。在2000餘萬元受賄款中,有近1500萬元是夥同情婦收受。檢方認為,聞清良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聞清良的刑事責任。聞清良的情婦鍾某已被另案處理。
至截稿時,此案仍在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