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東)省紀委近日發出《關於在全省黨員領導幹部中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省黨員領導幹部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所收受會員卡的自查、清退和報告工作。
據南方日報報道,此次會員卡專項清退行動是落實省委常委會十一項承諾的五個專項行動之一,是全省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清退範圍包括:全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審判、檢察機關及人民團體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地方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黨員領導人員;縣直單位科級黨員領導幹部、鄉鎮(街道)黨員領導幹部;基層站所黨員負責人。此外還包括,今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系統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結束後,新調入紀檢監察系統的黨員領導幹部。清退對像包括黨員領導幹部收受的除直系親屬以外的單位或個人贈送的各種會員卡。
《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要把會員卡專項清退行動作為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糾正「四風」、不斷維護黨的純潔性的一項重要措施來抓,扎扎實實做好專項清退工作,確保清退工作全覆蓋,不留死角,不漏一個清退人員。要教育引導廣大黨員領導幹部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認清「會員卡雖小、卻折射出作風方面的大問題」的道理,主動自覺清退收受的各種會員卡,進一步淨化生活圈、社交圈,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這次專項清退行動,堅持領導帶頭,自上而下進行。各地級以上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黨員領導班子成員和法院院長、檢察長,省直黨政機關、人民團體黨員領導班子成員要先行一步,於11月15日前帶頭完成清退工作,為其他黨員領導幹部的清退工作發揮示範作用。
根據省委的統一部署,這次會員卡專項清退行動,由紀檢監察機關牽頭,組織、宣傳部門配合開展。省紀委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切實擔負起牽頭責任,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把好關、執好紀、問好責,確保專項清退工作圓滿完成。對專項清退行動期間存在虛報、瞞報和拒不清退問題的,要堅決作出處理;對清退專項行動結束後繼續違反規定收受會員卡的,要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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