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壟斷行業的又一塊堅冰正在被打破,除了移動、聯通和電信三大運營商之外,消費者或許很快將有更多選擇。截至10月21日,蘇寧、國美、迪信通、樂語、天音、愛施德、阿里巴巴、京東等8家民營企業,與電信運營商簽訂了轉售業務合作協議。這些民營企業將可以從電信運營商處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後,銷售給最終用戶。
據中國經濟週刊報道,就在此前不久,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啟動核電重大專項2015年立項課題申報工作。國家能源局表示,該申報工作將進一步向市場機制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領域傾斜,鼓勵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參與重大專項。
據一位接近決策層的人士告訴《中國經濟週刊》,國有企業改革是十八屆三中全會避不開的話題。國有企業改革下一步的目標,是讓國企更加市場化。具體來說,首先是所有國有企業都必須進行公司制改革;在此基礎上,除極少數涉及國家安全、國防軍工和國民經濟命脈的國有企業保留國有獨資形式之外,其他應發展為股權多元化公司;然後,探索完善國有產權、股權流轉機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採訪中,多位國資研究專家對記者表示,處在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改革應該先行。「中國國有企業分佈很廣泛,涉及領域很多,已經到了改革的攻堅階段,公眾對此有很多期待。在競爭性領域,國家應該放棄對國有企業的支持,讓國資、民資公平競技。」北京師範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對《中國經濟週刊》說。
歷屆黨的三中全會都承擔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使命,「國企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作為在央企和行政主管部門都有從業經歷的國企改革親歷者,周放生對十八屆三中全會定調國企改革也有所期待。「國企改革的方向是市場化,我希望這句話能寫到中央決定裡去。進一步說,就是要推進產權制度改革,推進國有企業母公司的混合所有制。」
高層最近也頻繁提及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9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盡快在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向民間資本推出一批符合產業導向、有利於轉型升級的項目,形成示範帶動效應,並在推進結構改革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9月9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英國《金融時報》撰文稱,「我們已經並將進一步通過簡政放權,推進結構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平等對待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下一步國企改革就有希望了。」周放生認為,國企改革應當走一條「國進民也進」的新路。
「央企的殼,民營的瓤」
「我去年調查的南方水泥案例給我印象非常深,我覺得這個案例有一定的方向性示範作用。南方水泥的重組並不是簡單買斷民營中小水泥企業股權,實現國有化,而是通過整合、吸收、保留原民營企業部分股份和經理人,發揮其民營企業的活力。」周放生把這種重組模式叫做「央企民營」,「央企的殼,民營的瓤,吸收雙方的優勢,超過各自原來的那個體制,是一種雙贏的市場化選擇。這是將來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
2007年,央企中國建築材料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建材集團」)旗下上市公司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3323.HK,下稱「中國建材」)通過組建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下稱「南方水泥」)的方式進入水泥行業,經歷了「從無到有」的過程,其發展壯大的方式是重組,重組的主要對像則是南方6省份(浙江、江蘇、安徽、湖南、江西、廣西)的民營水泥企業。重組後,南方水泥總資本100億元,中國建材持股80%、民營資本占10%、社會法人股占10%。
「至於股權結構,還可以調整,它是可以流動的、變化的,而不是靜態的。這就是所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混合所有制。」周放生說。
周放生在南方水泥調研中得到的數據顯示,重組之後,總部位於浙江的南方水泥的水泥產量達到了該省水泥產量的30%,銷售利潤率和淨資產利潤率都達到30%,每年分紅率達到15%。而當時整個水泥行業的利潤率水平是15%,一些被重組的民營水泥企業原來的利潤率只有5%。
「央企的實力加上民企的活力等於企業的競爭力。」中建材集團董事長宋志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宋志平同時還是中國醫藥集團董事長。2003年,中國醫藥集團也引入了民營戰略投資者——上海復星醫藥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復星醫藥」),雙方合資成立國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99.HK),前者占股51%。合資公司於2009年在香港H股整體上市。
但是,國企母公司直接與民資合作,推進混合所有制,這樣的案例仍屬鳳毛麟角,更多的是在二級、三級,甚至四級公司的合作。在國資委監管的113家中央企業中,母公司層面的混合所有制更是仍未破題。公開資料顯示,只有中國聯通、上海貝爾、南方電網、國家核電技術公司和中國商飛公司等幾家中央企業為母公司股權多元化形式(多元化不等於混合所有制,股東大多是國有機構、地方政府、社保基金等,而不是民營資本),其他基本上仍是國有獨資。
「早在十五大報告中,中央就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發展混合所有制,股權結構的調整是最關鍵的。」周放生說,「市場化不是一句空口號,我覺得市場化現在最典型的就是兩個問題:其一,對於正常經營的企業,母公司實現股權結構多樣化。對於競爭性領域的國企,在國計民生中起重要作用的,國有股份應該降低到最大股東相對控股;如果屬於一般性領域,國資參股甚至可以退出。其二,困難企業市場化退出,政府不要大包大攬。對於資不抵債的國企,依法破產或者重整,鳳凰涅槃。」
民企「組團」進國企
早在2010年12月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時任國資委主任王勇就曾表示,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必須採取國有獨資形式的企業,要進行公司制改革;其他行業和領域的中央企業,要積極引進各類投資者,實現產權多元化。
在《國務院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實施過程中,國企改革引入民資的步伐進一步加快。2012年5月25日,國資委印發了《關於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中積極引入民間投資的指導意見》,提出「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積極引入民間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建立現代產權制度,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轉變發展方式」。
事實上,儘管取消了投資門檻,但民營資本想要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還存在現實的障礙。顯而易見的一個障礙就是,不少國企體量巨大,民營企業想要參股並獲得一定的話語權,獲得10%左右的股份,也需要民營企業拿出數十億、甚至幾百億的資本。
「民營企業體量小,不願意進入國企,因為進去了沒有話語權,被別人駕馭,主要的利益,甚至全部的利益,都被大股東拿走了,這就導致民營資本沒有進入國企的動力。」高明華對《中國經濟週刊》說,「民營企業想要靠資本來獲得話語權,短期內是很難實現的。但是可以通過『累積投票制』來實現。小股東可以把投票集中在一起,選舉代言人進入董事會,擁有話語權。」
「累積投票制」指股東大會選舉兩名以上的董事時,股東所持的每一股份擁有與待選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能夠防止大股東利用表決權優勢操縱董事的選舉,矯正「一股一票」表決制度存在的弊端。
「累積投票制」在很多國家是強制實行的,比如紐約證券所就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須實行「累積投票制」。「但在中國,現在實行『累積投票制』的上市公司只有200多家,占總數10%不到。這個問題是很嚴峻的。」高明華說。
他認為,民營資本進國企,不能夠一步到位,應當採取漸進式的方式,優先從競爭性較強的領域、規模較小的國企進入。「『累積投票制』的改革可以先行。國企改革不僅要在產權多元化方面改革,同時也應該有一系列制度上的深層次改革。」高明華說。
國務院國資委在鼓勵民資進國企方面,也在進行一些新穎的嘗試,比如,體量巨大的國有企業暫時無法從母公司層面實現股權多元化,可以拿出一些項目做試點;民營企業可以「組團」投資國企等。《關於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中積極引入民間投資的指導意見》中就提到,民間投資主體之間或者民間投資主體與國有企業之間可以共同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共同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展境外投資。
就在上述指導意見出台5天後,2012年5月30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下稱「中石油」)就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城市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和寶鋼集團有限公司等簽署西氣東輸三線工程項目投資人合作框架協議,開創了全民資本投資於大型央企國家重點項目的新模式。根據協議,在新公司註冊資本金625億元中,中石油投入325億元,占比52%;其他3家分別投入100億元,各佔比16%。其中,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產業基金作為民營資本的代表參與其中。
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當時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民營資本有活力,同時更講究回報,要想把民間資本引入到正規的投資渠道中來,成立基金非常必要。通過基金來聚集分散的民間資本,通過團隊專業管理去實現穩健收益,這將是民間投資未來的一個重要方向。
提防公益類國企「過度市場化」
就在公眾抱怨國企過度壟斷、不走市場化之路的同時,高明華卻提醒,要提防國有企業改革走入另一個誤區——公益類國企「過度市場化」。
他提出要對國有企業分類管理,分類改革。按照企業功能、性質可以把國有企業分為三類,即公益性國有壟斷企業、適度經營性國有壟斷企業和競爭性國有企業。
「一些應該民營化的行業卻沒有民營化或民營化程度很低,如電信、鋼鐵等;而一些不應該民營化的行業卻在極力推進民營化,國有資本盲目退出,如公共交通、醫療衛生等。很多國有企業,包括具有很強公共性的國有企業,即使沒有民營化,也把追求利潤放在首位。」
高明華說,公益類國企「過度市場化」會導致一系列問題,比如公共交通領域,一些不賺錢的線路將會沒人運營。「鐵路政企分離,走上市場化之路,低檔車在減少,票價在提高,現在也已經有兆頭了。」
高明華認為,上述三類國有企業,對其應當有不同的考核目標和改革方向。「國企改革應當走市場經濟之路,但市場經濟並不等同於市場化,在諸如公交、地鐵、環衛、國防設施、公共衛生保健、義務教育等領域,私人企業不願意進入,進入後無利可圖,這些領域必須也只能由公益性國有壟斷企業來『壟斷性』經營。此類國有企業嚴格意義上不能稱之為企業,因為企業是逐利的,應當將之作為『特殊法人』來對待,完全不以營利為目的。」
對於適度經營性國有壟斷企業,包括自然壟斷性和部分資源壟斷性國有企業,應當以社會公共性目標為主,經濟目標居次。
高明華認為,競爭性國有企業的改革可以先行,國家應該放棄對此類國有企業的支持,讓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在公平的環境下來競爭。「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越成熟的市場經濟,國有企業越集中在公益性領域,很少分佈在競爭性領域。」高明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