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家庭恩怨引發報復綁架,濫殺之後敲詐錢財———記者從湖南嶽陽縣公安局獲悉,10月30日發生在當地的3名小學生遇害案,經公安機關審訊,犯罪嫌疑人如是交代其作案動機。11月4日3名遇害學生已集體下葬,每人家屬獲10萬元撫恤金,但對案件中的一些疑問,家屬認為仍然沒有得到充分釋疑。
疑犯:為出一口多年惡氣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昨日在岳陽縣公安局,由警方向媒體公開的視頻顯示,歸案後的張興艷在審訊中交代,其實施綁架的動機是為出一口多年來的惡氣。幾年前他們家蓋房子,他的叔叔(即遇害小學生張陽的爺爺)曾找到他家,說房子不能比他們家的高,否則,高一塊磚就拆一塊磚。聽了這些話,張興艷當時非常生氣,並一直懷恨在心。
10月30日事發當天,張興艷先是將上學路上的張陽叫到車上,一起的另外兩個女孩劉慧、張蕾,由於互相也認識,張興艷就讓張陽把兩個小女孩也叫上車。「本來我就想殺一個小男孩就走。」張興艷審訊時說,「就是想報復他,或者把他送到外面去。」
張興艷交代,在當天上午掐死張陽之後,由於擔心另兩個小孩回家告狀,又於當晚將兩人殘忍地殺害。
岳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一名負責人介紹,張興艷殺害3個孩子之後,就想著要(用錢)買命,他自己還有個8歲的小孩,也想過將勒索的錢留給小孩。
遇害女孩張蕾的叔叔張文傑告訴記者,事後岳陽縣公安局負責人在與家屬談判時,也曾介紹審訊情況,稱張興艷綁架殺人的動機有兩個,一是家庭恩怨,二是謀財。
張文傑說,他家與張興艷並無矛盾,當天小侄女張蕾恰巧一起上學,也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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