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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上海市政府今天發佈《關於2013年至2017年本市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據法制日報報道,據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華介紹,《意見》規定了上海市本屆政府在五年任期內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任務,是全市推進政府法制工作的行動綱領。
《意見》主要規定了上海市今後五年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和任務,其中包括一個總體目標、四個突破重點以及三十項主要任務。這三十項主要任務,包括轉變政府職能、規範行政決策、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提高行政執法規範度和執行力、強化行政監督、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能力等七個方面。
在轉變政府職能方面,《意見》提出了減少不合理的行政審批、繼續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深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以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以及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等7項主要任務;在規範行政決策方面,《意見》明確了制定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的政府規章、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以及實施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後評估制度等5項主要任務;在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方面,《意見》規定了強化對行政規範性文件的監督、推動行政領導出庭應訴及旁聽庭審、推行依法履職監察制度以及建立行政管理問責制度等4項主要任務。
記者瞭解到,《意見》規定的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目標,就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改革的核心,以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大力度、加快進度持續不懈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繼續保持上海法治政府建設在全國的領先地位,使上海成為職能轉變力度最大,制度健全度、信息透明度、公眾參與度、行政規範度和人民滿意度最高的行政區,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意見》還明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四個突破重點:一是政府職能轉變取得突破;二是行政管理水平得到顯著提升;三是公眾參與機制能夠有效運行;四是政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明顯提高,依法行政成為共識和普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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