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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梁愛詩 【文匯網訊】針對香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指人大常委會釋法不應推翻終審法院判決的言論,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人大常委會有權就基本法做出解釋。另外對於十五年不起訴前星島集團主席胡仙一事,梁愛詩再重申,當年不起訴是因為證據不足。
據鳳凰衛視報道,前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日前表示,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基本法,但人大不應該作出推翻香港終審法院的釋法,否則對司法獨立造成負面影響。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李國能的意見觀感多於事實,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我們的立法機關是無權修改基本法的,在我們的制度下,人大常委會有權澄清法律。如果人大常委會認為特區法院做出的決定不符合基本法立法原意的話,人大常委會是可以用法律解釋。」
另外,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接受訪問時透露,前星島新聞集團前主席胡仙在1998年捲入的詐騙案,他當年認為有充分證據檢控,但時任律政司司長的梁愛詩卻決定不檢控,梁愛詩重申當年不起訴是因為證據不足。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證據的方面不足夠有合理被定罪的機會,但同時事實上,我有考慮到公眾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