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013年11月19日,李某某涉嫌強姦案二審庭審結束前,李某某當庭宣讀了由其本人所寫、長達10分鐘的「最後陳述」,他在陳述中表示「在一審判決中,魏XX和張XX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指認我對楊某某實施暴力,說是我指使的,一切的過錯都指向了我。難道就因為我是李雙江的兒子嗎?」。
據南方週末報道, 2013年11月19日,李某某涉嫌強姦案二審庭審結束前,李某某當庭宣讀了由其本人所寫、長達10分鐘的「最後陳述」,並三次鞠躬。據瞭解,李某某的最後是二審前晚(18日)熬夜寫就的。他再次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對不起父母,並三次鞠躬認錯。庭審後,夢鴿和李某某進行了短暫的會見。
此前,媒體報道李某某在二審中翻供,稱案發時自己正在房間外接媽媽夢鴿的電話,什麼也沒參與。在一審時,李某某曾稱自己當時喝醉了、睡著了。
此外,該案的另一名被告人王某表示,自己家庭困難,父親下崗。全家竭盡全力籌集了三萬賠償金,但是該案的被害人沒有接受。而該案的另一名被告人魏某,因賠償了被害人十五萬獲得對方諒解,被判處緩刑。王某法庭上曾發問,「難道因為我家窮,就不能得到原諒獲得輕判嗎?」王某是該案五名被告人中唯一的成年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李某某案二審庭審在19日晚上結束,北京一中院發微博稱,二審將擇期宣判。
李某某在二審的最後陳述內容大致如下:
尊敬的法官、檢察官、媽媽和律師們,我想說一聲你們辛苦了!在幾個月的看守所的時間裡面,我看了很多書,知道了很多事情。對於身陷牢獄,我決不怨恨任何人。我也理解任何人,我想對所有因為我的過錯而受到牽連的人,說一聲,對不起!
我想對用心培養我的父母和教育我的人說一聲,對不起!兒子不孝!我17年裡,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父母和老師教會我怎樣做人。媽媽來信也是教育我要平和對人,做好人,不要怨恨別人。我也是把媽媽的話作為準則並落實到行動的。
今天的庭審和判決,認定兩個最關鍵的事情。一是是否和楊某某發生了關係。二是是否違背了楊某某的意志。一審法庭用的是楊某某的虛假陳述和推測定罪的,這樣的定罪合理嗎,能夠經得起實踐的檢驗嗎?魏XX(哥哥)承認犯強姦罪,但他又一直在說沒有打人,只是承認談過價格。那我就要問一個問題,這怎麼算是強姦呢。他對判決書又不持異議,這是自相矛盾,他們的賠償和認罪,究竟是因為什麼?並且在一審判決中,魏XX和張XX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指認我對楊某某實施暴力,說是我指使的,一切的過錯都指向了我。難道就因為我是李雙江的兒子嗎?如果我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我沒有做的事情,我對不起我的父母,對不起家族的榮譽。承認我沒有幹的事情難道就叫做態度好嗎?我絕不是對抗法律,也不敢對抗法律,但我絕不會委曲求全!
我相信法律,我的父母和律師和支持我的人都相信法律,同時也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事實和真相會被社會公眾認識。這有先例和案例。我的父母和律師迫切希望還原事實的真相,讓我早日回到父母身邊,將壞人繩之以法。他們絕不是在對抗法律和政府。請法官諒解,請所有人的諒解。我爸就我一個兒子,你們也是父母,請換位思考!
我犯的錯誤是對自己放縱,不該去酒吧喝酒,不該開車,發現他們有賣淫嫖娼的行為之後不去制止,去放縱。我該受到懲罰!但我沒有罪,如果錯誤地給我扣上了犯罪的帽子,給我的家族的影響之大是不可挽回的。九個月在看守所的生活當中,我失去了自由,但我一點都不認為浪費了生命,我在看守所裡積累了我的人生經歷,學到了今後如何去走人生。我不會忘記這個教訓,這將會是我將來成功的基點。我想請求法官先生慎重地對待這個案件,查明真相,沒有一個客觀證據能夠證明我有犯罪行為。
最後,我再次對因為我的事情受到牽連的這樣多人,說句對不起!給你們添麻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