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針對央視節目有關房地產商近幾年欠繳3.8萬億元土地增值稅的說法,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今天早晨(11月25日)在其微博上表示,「正在研究如何公開起訴央視的事宜。」
據財新網報道,此前,任志強已通過微博對報道作出反駁,稱土地增值稅是按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預售時先預繳的稅種,不存在逃稅、避稅和拖欠的可能。他直指相關報道「愚蠢無知」。
央視《每週質量報告》11月24報道,關注房地產業的北京執業律師李勁松,根據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公佈的房地產相關數據,對沒有徵收到位的土地增值稅做出分析測算,發現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國各類房地產企業應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超過4.6萬億元,而這八年間國家徵收到的土地增值稅僅為0.8萬億元。他意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總額超過3.8萬億。
這些房地產商包括SOHO中國、富力、萬科、招商地產等。
任志強解釋,土地增值稅是按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在預售時先預繳,按項目進度和完成的條件進行最終結算的納稅方式。政府的預繳正是無償提前佔用企業流動資金的納稅方式。企業在項目預繳土地增值稅時,就必須預提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成本,並列入公佈的科目中,說明這些應繳未繳的稅項,但在未達到稅法規定的結算條件時,可以不繳,並不違背稅法,也非拖欠。
達到結算條件時,項目會重新進行結算,並根據實際結算調整預算情況。有的項目在結算時會提高實際上繳的數額,有的則會因預算成本的增加而減少土增稅的繳納數額,甚至有可能實際上應繳數小於已經預繳的土增稅。因此在稅法中有「多退少補」的規定。這一規定說明,預算中計提的應繳未繳土增稅科目中的數並非為結算時的實際繳稅數。
有學者為房地產商作出解釋,房地產開發過程較長,成本計算十分複雜,土地增值稅採用的是預先徵收,等項目全部竣工後,再進行清算,即所謂的多退少補。所謂的拖欠就是沒有「少補」形成的,不能視為拖欠。
任志強說,確實有的項目可能有已達結算條件(稅務部門稱為清算——編者注)而未結算的情況。稅務部門會在完不成稅收增長任務時深查或催稅,房企無法偷稅、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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