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廣播網報道,雲南省昭通市大關縣人民法院今(25)日下午傳達《出庭通知書》,定於12月3日上午9時開庭審理郭玉馳強姦一案。10月17日,雲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原告郭玉馳強姦4歲幼女案發回大關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撤銷其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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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下午,雲南省昭通市大關縣官員郭玉馳強姦4歲幼女一案雙方達成民事和解,郭玉馳一次性賠償受害人15萬元,受害人法定代理人已向法院申請撤回附帶民事訴訟狀。據瞭解,大關縣法院將擇期開庭審理案件的刑事部分。
8月24日,雲南省昭通市大關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郭玉馳將4歲幼女擄至家中實施強姦。9月24日,郭玉馳被大關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昭通市檢察院就刑事判決部分以原判量刑明顯不當為由,向昭通中院提出抗訴,昭通中院於10月17日發回大關縣法院指令另行組成合議庭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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