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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一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啟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2-0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11月30日,中國證監會發佈《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這是逐步推進股票發行從核准制向註冊制過渡的重要步驟。

註冊制不是不審

新股發行節奏更大程度由市場決定

據人民日報報道,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是資本市場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改革,需要有步驟地推進。註冊制不是簡單的登記生效制,不能將註冊制理解為不管了,就是登記備案,自動生效,也不是股票發行不要審了,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隨便發了,而是審核方式要改革。相信本次改革將為註冊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礎。

據介紹,完善市場化運行機制是本次改革的重點:一是審核理念市場化。改革後,監管部門和發審委只對發行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內容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不判斷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改由投資者和市場自主判斷。二是融資方式市場化。今後發行人可以選擇普通股、公司債或者股債結合等多種融資方式。三是發行節奏更加市場化。新股發行的多少、快慢將更大程度由市場決定,新股需求旺盛則多發,需求冷清則少發或者不發。四是發行價格、發行方式市場化。不再管制詢價、定價、配售的具體過程,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確定發行時機和發行方案,並根據詢價情況自主協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五是約束機制市場化。比如提前披露相關信息,加強社會監督;要求相關責任主體進行承諾,一定期限內減持價與發行價掛鉤等。

信息披露違法需賠償投資者損失

網上發行數量最高可達80%

這位負責人說,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本次改革的宗旨。《意見》從五個方面制定措施,加強投資者保護:一是促進發行人使用淺白語言,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公司情況,加強風險揭示,讓投資者明明白白投資。二是促進公平合理定價,限制發行人定高價,防止投資者報高價,抑制上市後盲目炒作新股。三是新股配售尊重中小投資者申購意願,調整回撥機制和網上配售機制,如果中小投資者申購踴躍,網上發行股票的數量最高可達公開發行股票總數的80%。四是強化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賠償責任。因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相關中介機構等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信息披露嚴重違法,影響對發行人上市條件的判斷的,將要求發行人回購已經發行的新股,要求控股股東購回已經轉讓的限售股等等。五是加強監管執法,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建立投資者保護的法律保障。

約束高價發行防範圈錢

將推出老股轉讓措施

針對市場關注的「三高」發行和「圈錢」問題,這位負責人說,本次改革主要從以下三方面採取針對性措施:

一是平衡供需,抑制高定價。更大程度發揮市場調節作用,新股發行快慢、多少更多地由市場決定,使發行價格更加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關係。推動老股東轉讓股票,增加單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應量。老股東轉讓股票的多少本身也反映其對公司價值的判斷,老股東賣的多,買方自然不敢報高價。

二是強化約束,促進合理定價。針對發行人,把減持行為與發行價掛鉤,限制發行人定高價。如果定價過高,上市後一段時間內股價跌破發行價,發行人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需要按承諾自動延長持股鎖定期。採取措施約束網下配售的機構投資者報高價。確定發行價時,要求先剔除報價最高的10%的申購量。報價最高的部分將不得影響發行定價,報價最高者也不能獲得配售,防止「人情報價」或盲目報高價。另外,提高網下配售的比例,限制網下配售的投資者家數,增加單個網下投資者的配售數量,加大報價申購的風險。這些措施都將有利於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

三是加強監管,威懾違規定價。監管部門將與自律組織開展協作,加強對報價、定價過程的監管,打擊高報不買、高報少買、串通報價等行為。

新股發行不影響股市中長期走勢

明年1月底前約50家企業完成相關程序

這位負責人說,股市設立以來,已經歷8次新股發行暫停、7次恢復發行。前7次恢復發行後的首個交易日,上證綜指5次下跌、2次上漲。從實際情況看,恢復新股發行並不決定股市中長期走勢,股市運行主要由當時經濟基本面和宏觀政策所決定。

《意見》發佈後,需要一個月左右時間進行相關準備工作,才會有公司完成相關程序。預計到2014年1月,約有50家企業能完成程序並陸續上市。目前排隊申請發行的企業累計已達到760多家,預計完成這些企業的審核工作,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

這位負責人說,市場也有觀點認為,經過長期停發新股及財務專項檢查,目前留下的在審企業都是好企業,大量資金等待炒作新股。需要提醒投資者,按照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要求,今後監管部門不對企業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作判斷,本次改革針對新股炒作也制定了針對性措施,請廣大投資者認真研判投資風險,審慎做出投資決策,不要盲目參與新股炒作。

      責任編輯: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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