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台灣鐵路火車「性愛派對」案,台灣地區「最高法院」11日維持二審認定,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主辦人蔡育林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定讞。
據中新網引述台灣「中央社」報道,蔡育林被控在去年2月19日包下台鐵客廳式車廂,舉辦「性愛派對」,當天有18名男子參與,女主角「小雨」年僅17歲。
檢方偵辦後,認定蔡育林事前收費,並將盈餘支付慶功宴及回程車資,3名男糾察員、2名女助理參與其中為共犯,將6人依妨害風化罪的「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猥褻」起訴,對蔡育林求刑6月,其他5人各求刑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