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繼重慶市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之後,重慶市另一名涉不雅視頻官員、長壽區原區長韓樹明13日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0萬元。
據中新網報道,經審理查明,2001年下半年至2013年,被告人韓樹明利用其先後擔任重慶市江北區委副書記、合川區區長、長壽區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江某承接土地整治工程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21次收受江某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52萬餘元。
另查明,2004年初至2011年間,李某某通過被告人馮炳輝向韓樹明請托在承攬工程上提供幫助,並承諾好處費,韓樹明表示同意,遂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李某某承接工程提供幫助,並先後9次與馮炳輝共同收受李某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90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韓樹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被告人馮炳輝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3萬餘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馮炳輝夥同韓樹明共同利用韓樹明的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0萬餘元,其行為也已構成受賄罪,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法院認為,在共同受賄犯罪中,韓樹明利用其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幫助,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應對其參與或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予以處罰。鑒於其案發後,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且退出絕大部分贓款等,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馮炳輝夥同韓樹明共同利用韓樹明的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0萬餘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案發後,被告人馮炳輝能如實供述罪行等,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韓樹明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0萬元;被告人馮炳輝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同時,對二人犯罪所得贓款443萬餘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