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李青霞 報道)2012年4月,湖南新化一農民花4萬元買了一位越南媳婦兒,半年後又「標價」5萬將媳婦兒賣給了朋友。因其行為構成拐賣婦女罪,近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2012年4月,婁底新化一位30歲的單身農民陳彪,在雲南朋友楊新的幫助下,花了42800元將長相標緻的16歲越南女子盧草帶回家。幾天後,陳彪在老家與盧草熱熱鬧鬧地辦了結婚宴,但沒有正式領結婚證。不過,按照當地的習俗,這也算是夫妻了。
但相處兩個多月後,陳彪被盧草的粘人和寸步不離所困擾,雙方婚後的感情開始不和,盧草也一直鬧著要回家,於是陳彪有了離婚的想法。
但想到離婚會蝕掉已經花了的老婆本,陳彪又不是很樂意。2012年年底,陳彪得知寧鄉的朋友李峰對越南新娘感興趣時,就將盧草帶到了寧鄉,給李峰做起了介紹。
40歲的單身漢李峰對盧草比較中意,答應以49900元的價格成交,陳彪收錢後藉故離開。不料,找不到陳彪的盧草在李家大哭大鬧,對嫁給李峰之事毫不知情,李家人懷疑盧草是被騙過來的,於是報了警。
後經警方調查得知,盧草今年才17歲,是越南來州人,她2012年3月被兩名越南男子拐騙到了中國雲南,然後被賣給了楊新做老婆。而到報案為止,這已是盧草第三次被人販賣。
寧鄉公安隨後將陳彪抓獲,盧草也被送回越南與家人團聚。法庭上,陳彪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後悔自己不懂法,不知道犯罪了。法院認為,陳彪拐賣婦女,構成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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