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在香港合法居住7年才有申請永久居民的資格。不少新移民苦熬7年才能獲得的「香港福利」,最近卻被一個六旬老太的勝訴而打破。現年64歲的打工者孔允明,終於等到令她有權獲得香港社會福利的判決。但是,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卻可能再次引髮香港社會對「外來潮」的焦慮。
嫁港人成新移民
抵港首日老公病逝
據北京晚報報道,現年64歲的內地婦人孔允明,因不滿「居港滿7年才能申領綜援」的政策規定,一紙訴狀將港府告上法庭,在經歷5年兩次敗訴之後,12月17日終於在香港終審法院獲得勝訴。5位大法官一致裁定,香港政府要求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簡稱「綜援」,也就是我們理解的社會救濟金,須居港滿7年的要求違憲,推翻了兩個下級法院判決,將綜援受益人身份從香港永久居民擴大至居住滿1年的、以定居原因來港的香港居民,即單程證持有者。
2003年,孔允明嫁給領取綜援的香港永久居民陳某,2005年12月獲批單程證赴港。本打算一邊工作、一邊照顧患病丈夫的孔允明,原本以為自己憑內地工作經驗,來港後可自力更生。再加上丈夫享有租住政府公屋的條件,孔允明相信兩人起碼能維持生活。但不幸的是,丈夫在她到香港後的第一天就病逝了,公屋遭香港社會福利署收回,而自己無家可歸,只能住在露宿者庇護中心,兼職兩份散工來維持生活。
散工借錢度日
申請綜援受盡屈辱
孔允明不斷找工作、參加各種機構的培訓班充實自己,曾任職保安、清潔等工作,但因受盡歧視又無安身之所,導致身體多病,只靠做散工和借錢度日。目前居港已滿7年,去年成功申請到公屋,但任職派傳單的她表示收入不多,目前透過小區組織協會協助以食物銀行及基金生活,希望能夠盡快找到一份全職工作。
2006年,孔允明申請綜援被拒,也未獲得社會福利署署長行使酌情權。孔允明表示,2006年向社署求助時,其上訴委員因對新移民有偏見,非但沒有合理的幫助她,而且各種申請更屢屢受阻。有人奚落她說:「老公死了又不是什麼巨變,你嫁給他時就知道他好窮了!」還諷刺她來香港是為了享受,就是為了拿綜援。孔允明直言受盡屈辱而決心向法庭上訴。
上訴只為討公道
新移民也能自力更生
2009年,孔允明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認為政府居港滿7年的規定違反了《基本法》,但在原審及上訴時均敗訴。對於這次上訴成功,孔允明感謝法官為她作出公道判決,希望社會不要人為地給新移民插上特種標籤,新移民來港是為一家團聚及打拼新希望,並非為了領綜援。她表示不打算再申請綜援,會繼續做散工自力更生。
勝訴第二天,孔允明買了7份報紙,看新聞看到「淚流滿面」。她坦言一方面贏了官司,終於吐了怨氣,但另一方面覺得還有好多港人看不起新移民,覺得好悲哀。孔允明在內地的兩個兒子則打電話給她說,原來媽媽你這麼辛苦、這麼勇敢。
孔允明認為,港人並不瞭解新移民。目前社會上不少新移民都在做港人不願從事的最辛苦、最低微的工作,新移民也在不斷報讀課程充實自己。很多人勸孔允明回內地,但她就算再辛苦,都堅持留在香港努力生存:「我想做個榜樣給我兩個兒子看,我能夠自力更生在香港養活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