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近日,《人民日報》刊發中央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專訪,他在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於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進行解讀時表示,我們經常聽到某個行政首長因為重大安全事故被追究責任,但很少聽說有哪個地方的黨委書記或者紀委書記,因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力而被追究責任的。這種狀況必須改變。
李雪勤說,現在權力配置還不盡科學,權力往往過分集中於主要領導幹部手中,這樣既容易導致決策失誤,也容易導致腐敗產生,對權力的監督仍不夠有力。這些年,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腐敗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主要領導幹部,有的還是高級幹部。據統計,在所有受紀律處分的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幹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總數1/3以上;在廳局級以上幹部中一把手的比例更高。這說明,對一把手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仍然是一個薄弱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