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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公佈因公出國費用標準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2-2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財政部、外交部27日對外公佈了修訂後的《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新辦法將於2014年1月20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

據新華網報道,記者從財政部獲悉,新辦法是在2001年發佈的《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基礎上修訂而成,旨在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加強預算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外事工作順利開展。

與12年前的舊辦法相比,新辦法強化了對臨時因公出國的計劃審批和預算管理,進一步嚴控出國規模並規範經費管理。

新辦法規定,出訪團組實行計劃審批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因公臨時出國計劃報批制度,嚴格控制因公臨時出國團組人數、國家數和在外停留天數。不得安排照顧性和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

同時規定,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嚴控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總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加強預算硬約束,在核定的年度因公臨時出國經費預算內,務實高效、精簡節約地安排因公臨時出國活動,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出訪團組;嚴禁接受或變相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嚴禁向同級機關、下級機關、下屬單位、企業、駐外機構等攤派或轉嫁出訪費用。

新辦法還規定,出訪團組應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機或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住宿,省部級人員安排普通套房,廳局級及以下人員安排標準間;與我國駐外使領館等外交機構和其他中資機構、企業之間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互贈禮品或紀念品。

此外,新辦法加強了對出國經費的監督檢查,要求有關部門對因公臨時出國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聯合檢查。各單位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因公臨時出國團組內部監督檢查機制。同時,對違規擴大出國經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套取出國經費、使用虛假發票報銷出國費用等違紀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責任編輯:連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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