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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再授權國安局收集手機數據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1-0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美國涉外情報調查法院3日再次裁定,美國國家安全局可以繼續從手機製造商處收集美國民眾手機數據。

而之前一家聯邦法庭裁定,國家安全局大規模收集國內民眾手機數據可能違憲。美國政府3日就此提出上訴。

據新華日報報道,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發言人特納3日說,涉外情報調查法院延長了國家安全局手機數據收集項目的期限。

特納沒有提及法院授權更多細節。按慣例,授權期限一般為90天,即3個月。

這一項目自2006年啟動,情報機構定期向涉外情報調查法院申請授權延期。一名美國官員稱,最近的授權令涵蓋所有手機製造商。

特納在聲明中說,過去7年間,涉外情報調查法院15名法官36次裁定,國家安全局收集美國國內手機數據合法。

國家安全局的項目主要是收集手機「元數據」,通過這種數據,情報機構可以追蹤用戶何時給何人打電話。這是國家安全局承包商前僱員斯諾登去年揭露並引發公眾憤怒的政府監視項目之一。

就手機監視項目的爭議,一個總統顧問委員會先前建議,在就每次搜索沒有獲得特別法院批准的情況下,不再允許國家安全局收集、存儲和搜尋手機記錄。

斯諾登去年曝光美國情報機構監視項目後,一些美國團體分別在聯邦法院起訴,指控美國政府監視民眾手機數據違法,要求法院禁止這種監視項目。

而美國兩家法庭最近就收集手機記錄是否合法給出截然相反的裁決結果。

去年12月16日,設在華盛頓的聯邦法院法官利昂裁定,國安局大規模收集國內手機信息項目可能違憲,還應原告方請求下令政府停止這一監聽項目並銷毀現存記錄。

而設在紐約曼哈頓的南區聯邦法院法官波利12月27日裁決,國家安全局收集手機用戶數據符合憲法,同意政府的撤案申請。

就去年12月16日的裁決,美國司法部律師本月3日來到設在華盛頓的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庭。在這份一頁紙的上訴申請中,司法部申請推翻法官利昂的裁決。

美國政府就這一裁決上訴在意料之中。法律人士稱,利昂當初作出裁決時,也沒有簽署執行令,就是等候政府方上訴。

而就監視項目向美國總統奧巴馬及高級安全官員發起共同起訴的原告方律師克雷曼說,他更希望聯邦上訴巡迴法庭下星期把本案直接移交最高法院。

克雷曼說,他們的行動正確,因為國家安全局的案子是涉及廣大公眾的重要事情,「我們不能允許這種情況繼續,國家安全局正在監視每個人」。

國家情報總監發言人特納說,在監視項目仍在有益運行的情況下,美國情報機構願意修改手機監視項目,提供額外隱私和公民自由保障。美國政府正在認真評估那個顧問委員會的建議。

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輸掉訴訟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表示,該聯盟本周將向設在紐約的聯邦上訴法庭提起上訴。

分析人士指出,這兩起訴訟都可能最終打到最高法院。

      責任編輯:小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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