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日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首都篇」—《中共北京市委關於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審議稿)》(簡稱《決定》)出爐。《決定》提出了北京改革的時間表,將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同北京實際緊密結合在一起,確保中央改革事項不漏項,又充分體現北京特色。
特點
中央精神和北京實際相結合
中共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月12日至13日召開。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北京市委關於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中國共產黨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決議》。市委書記郭金龍作重要講話,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安順就《決定》向全會作說明。
王安順介紹,京版《決定》把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同北京實際緊密結合起來,自覺從中央要求、國家發展的大趨勢和首都人民的新期待出發,既把中央明確部署的改革事項落實好,確保不漏項,又堅持首善標準,提出符合中央精神、切合北京實際的改革舉措。
京版《決定》的「京味」是如何體現的?王安順介紹,按照中央「五位一體」和黨的建設的改革總體部署,立足北京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具體實際,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力求把北京正在開展的改革和目前已經具備條件、形成共識的改革寫深寫實,把具備實踐經驗和已經試點探索的好的做法、好的經驗轉化為制度設計,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首都篇」。
京版進一步「兩個不寫」
關於北京改革的《決定》稿共17部分57條,分三大板塊。其中第二板塊共50條,主要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五位一體」各領域,具體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體例未按部門工作來歸並。
《決定》撰寫中一大特點是突出重點,牢牢把握改革主線。郭金龍要求,以解決制約首都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導向,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集中力量攻堅克難,力求取得突破。
王安順介紹,遵循中央《決定》「一般性舉措不寫,重複性舉措不寫,純屬發展性舉措不寫」的要求,京版《決定》進一步做到了「兩個不寫」:一是中央事權的改革舉措原則上不寫。如國防、外交、宏觀調控等問題,市委決定稿不作具體表述;一些與首都發展緊密相關,又必須中央批准的改革舉措,不往具體寫,或者採用「落實」「爭取」等表述。二是部門可直接抓落實的舉措原則上不寫。在徵求意見過程中,各部門、各單位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見和建議,其中不乏一些操作性很強的改革措施。對於這些方面的內容,市委決定稿只點題明確方向,沒有寫具體措施。
突出問題將被著重解決
北京《決定》圍繞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破解特大城市發展難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等重大問題,積極回應社會呼聲和關切,全面深化改革。
郭金龍要求,以解決制約首都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導向,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集中力量攻堅克難,力求取得突破。他提出,在保障改善民生和社會治理體制創新上要有新成效。統籌戶籍人口和流動人口對公共服務的需求,避免出現在新老二元結構上的「堰塞湖」現象;把解決群眾關心的教育、醫療、住房等熱點難點問題作為我們的努力方向,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同時也要量力而行,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匹配,把重點放在完善各項「托底」政策、做好困難群眾的生活保障工作上。
「有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著重解決什麼問題,穩紮穩打,一步一個腳印,確保改革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王安順說。
王安順介紹,目前北京95%以上的產品價格由市場決定,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主要是水、電、氣、熱等資源性產品和公共服務產品。但政府定價調整相對緩慢,不利於正確引導社會需求,城市運行保障和公共服務承受著比較大的壓力。必須充分發揮價格機制的調節作用,建立適應特大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價格體系。為此決定稿提出,要修訂政府定價目錄,調整價格聽證目錄和成本監審目錄,穩妥推進水、電、氣、熱、垃圾處理等領域價格改革。健全資源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完善公共交通票制票價體系和動態調整機制。
北京改革總體目標
按照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體現中國特色、首都特點、時代特徵的特大城市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重點1 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研究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不適應市場配置資源要求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完善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機制和司法保障機制。同時,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
重點2 聚焦大城市病
在人口調控方面提出深化研究調控機制。科學制定人口總量中長期調控目標,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加強人口調控。
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頒布實施《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落實好《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和六省區市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
面對「首堵」問題,將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完善軌道交通投入、建設、運營機制,優化地面公交線網結構。理順交通綜合執法體系,控制機動車的使用強度。
啟動城市總體規劃修改工作,積極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土地利用規劃「三規合一」,加強規劃、財政、投資、產業、價格等政策手段的協調配合,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
重點3 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在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方面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完善規範性文件和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
將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調理順行政執法層級體系,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
推動市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做好廢止勞動教養制度的後續工作。
重點4 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實行最嚴格的資源和生態保護制度。包括加快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劃定林木綠地、河湖水系和生物物種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差別化的區域開發管理政策。
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
健全生態環境管理制度。探索編製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落實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改革時間表
近兩年
要在國有企業改革、科技體制改革、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財稅體制改革、城市管理體制改革、農村改革、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健全綠色發展的體制機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適時推動其他各領域的改革。
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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